銘記228 轉型正義要從太極門案做起

 

228事件76周年,台灣的轉型正義仍未跟上國際潮流。社會從威權過渡到民主的過程,後繼政權的領導人有責任矯正舊政權昔日所犯下的錯誤與罪行,正視平反歷史的不正義和追求社會轉型,這是民主社會所不應迴避的法律義務和道德責任。2012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針對推動轉型正義的整體性方法,強調「促進真相」、「正義」、「補償」和「保證不再發生」這四個要素,不是概念和經驗的隨意組合,而是相互關聯、相輔相成。蔡英文總統於2017年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2018年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掛牌成立,在2022年5月熄燈,未盡事項交由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6個部會承接)繼續完成,但至今只在2022年9月開過一次會,人民含冤遭受威權公權力迫害,如何盼到還原真相、除錯與正義?

2月28日當天,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超過20個民團,舉辦:以「法稅228」太極門案件檢視台灣轉型正義論壇。邀請到國內外各界專家,以「法稅228」評論公權力濫用侵害人權事例,為國家司法稅務改革之參考,幫助台灣真正落實民主人權,與國際接軌。

聯合國特使譴責  太極門冤案是錯誤是人權侵犯

聯合國正義、平等與和平委員會國際關係特使Hugues Sanon提到,聯合國於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每個人在任何地方都享有思想、良心、宗教和信仰自由的權利。面對太極門案,Hugues Sanon深表譴責:1996年12月19日那天,數百名荷槍實彈的警察,以暴力突襲這個和平的心靈修行團體,在毫無根據的謊言和無端的懷疑下,因政治動機而發生的迫害,今年已進入27年了。「我想說這是錯誤的,這是對人權的侵犯!」

前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歐博遠(Dr. Suitbert Oberreiter)對於台灣的轉型正義之路,以歐洲的現況回饋表示,目前歐洲極右派政黨崛起,讓人們感到不安,在接下來的幾年,將面臨從未有過的高通膨,法律、方便性與對政治的想法遭破壞,以及違反社會基本的自由理念,而二、三十年來當局卻試圖掩蓋問題。

法稅228太極門案源於侯檢胡亂起訴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審判發言人溫耀源指出,現今轉型正義的定義,僅限於民國34年8月15日到81年11月6日止,這段威權統治時期的白色恐怖所發生的司法不法或是行政不法案件。難道81年11月6日後就沒有司法不法或行政不法嗎?太極門案就是典型的司法不法與行政不法。就行政不法而言,稅捐機關開出稅單一定要舉證,但在太極門案裡,稅捐機關並未舉證,只以檢察官的起訴書加上稅務員的證詞就開出稅單,而這些並不能當作開稅單的依據。就司法不法而言,在刑事上檢察官的證人,在刑事判決上證詞都被判不足採信;沒有相當的證據、沒有犯罪罪嫌就直接起訴,甚至將掌門人洪博士等予以羈押、想要取供等等。「今天來討論轉型正義跟太極門案,我覺得特別有它的意義存在。」

前立委羅淑蕾會計師表示,太極門稅案是稅務的228,本來就是當初侯寬仁檢察官胡亂起訴而產生,從總統、行政院長到立委都知道是冤案,卻都拿財政部沒辦法,因為不願意做!政府口口聲聲說轉型正義要維護台灣人權,要在國際上發聲,為何太極門案到現在都沒辦法伸張正義?呼籲財政部要認錯,國際都在看,台灣轉型正義接下來要從太極門案做起。

太極門案義務辯護律師蔡富强表示,太極門稅務冤案被稱法稅228,當初國稅局未經調查就先發單,最高行政法院也趕在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確定之前,於95年提早做出枉法裁判。即使107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證明太極門不是營利單位,且超過稽徵時效,行政執行署仍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修行聖地,侵犯人民宗教信仰自由。呼籲政府應有認知反省能力,正視並平反冤案。

政府沒有對加害者究責 轉型正義是零分

前考試院考試委員、國立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暨社會科學院公共事務研究所教授黃錦堂以政治角度談起太極門案,迄今81年度的課稅沒有撤銷是目前的核心爭點,客觀上來講應該要由國稅局將其撤銷。其他年度都已經歸零,相同的事實,當然應該要做相同的處理。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228事件至今未查明加害者姓名,甚至官官相護或躲過追訴權時效,政府轉型正義對加害者的究責是零分!促轉條例規定白色恐怖是34到81年期間大有問題,以學者稱為法稅228的太極門案為例,85年侯寬仁檢察官在沒有任何證據下違法搜索、濫權追訴,法務部竟以時效已過為由,不僅沒有究責,還高升法醫研究所所長,台灣的時效制度已成濫權違法公務員的保護傘。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人權觀察員吳至中表示,「228」是台灣近代史上最慘痛的一頁。不料50年後悲劇再度重演,85年12月19日大規模宗教抹黑事件,受害最深的太極門被學者稱為「法稅228」。兩起事件非常相似,高層真正的動機是針對特定目標進行政治整肅,更動員媒體抹黑、違法羈押、恐嚇取供、瞎掰的起訴書和虛構的稅單,炮製超大型假案,甚至用立可白變造公文書強奪民產。「228」真正的起因歸咎於官員的貪汙!至於「法稅228」則是以稅務獎勵金和行政執行獎勵金利誘稽徵官員,將違法暴行合法化、把貪污合法化。

呼籲國際持續關注太極門案直到平反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財政部以無對象的虛無收入,計算虛假不能實現所得課稅,是最嚴重的迫害納稅人權,形同以稅為名的搶奪民產,太極門案的檢察官就是這種冤枉課稅的肇事者,這些違法行政處分自始無效應予撤銷,公務人員若明知故犯,強徵這種不該收的稅,已然犯了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呼籲速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及117條規定,撤銷原違法課稅處分,且加計利息退還已被徵收的稅額及土地,並敦請國際宗教自由高峰會(IRF)及各界持續關注太極門案,直到平反!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提到,228事件與太極門「法稅228」事件雖然不同,但精神是一樣的,就是人民的基本人權遭到政府不當地執法、不當地判定、不當地誣陷而民不聊生。面對轉型正義,質疑是否司法有了很大的漏洞?如同行政機器人一樣,一切以他們的主張,然後形成對他們有利的法律;相對的對民間不利,所以正義無法伸張。以行菩薩道提到:「菩薩畏因,眾生畏果。」面對現今的法稅制度過度機械化、沒有人性,因此,就要在問題中找方法,在經驗中找良方。

實踐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副教授蔡政安認為,台灣人權遭國家機器侵害的問題並沒有受到重視,過去威權體制的文化霸權,不僅沒有解體,人民更面臨新官僚威權體制的威脅,而85年太極門事件仍然籠罩非民主時代的幽靈,呼籲台灣的轉型正義必須符合五大原則:調查濫用職權和追求真相、懲罰肇事者、賠償受害人、確保在民主環境中不再發生濫權行為、無時限再次檢視相關立法,才能跟上國際腳步。

挽回國家尊嚴應儘快還太極門清白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說:「轉動太極辨是非,推動良心展正義。27年受害不受挫,勇敢奮發護人權。」太極門確實是一個武術修行的團體,所以沒有營利所得。剩下81年度的稅不撤銷,而且還把太極門修行道場的土地拍賣掉,這是非常不公不義!

洪明珠會計師以稅務冤案為例提到,鍾先生因公司連年虧損,最終虧了568萬而結束營業轉往國外發展。由於鍾先生公司的虧損,本應沒有稅的問題,只因未如期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並非逃漏稅,卻因此收到天價稅單,讓鍾先生滯留國外長達9年無法回國。直至111年9月,終於獲得平反,還收到退稅支票。而太極門冤案,敬師禮是屬贈與,國稅局獨獨將81年度視為補習班要課稅,這樣的稅單嚴重違反一致性原則,並且以此一年就將太極門的土地收歸國有。81年度稅單有很多程序上的問題,將土地收歸國有更是充滿瑕疵!「要挽回國家尊嚴的話,趕快把土地還給太極門,要趕快還太極門清白。」

魏賜聰助理教授指出,太極門稅務假案在救濟程序中,行政法院的審理、審判荒謬至極!行政法院對於人民、對於太極門弟子上萬份贈與聲明書不採,卻對國稅局的荒謬說詞一律採用,成為違法公權力最強的保護傘,這是行政法院長期的違法、失職,人民的正義無法得到彰顯。司法高喊獨立、公正,依法、依證據公平審判,成為對全民最大的欺騙。只要是有些許法律概念的人,都可以清楚太極門案是一件荒誕不經的結構性公權力犯罪。刑事冤錯需要轉型正義,稅務假案也需要轉型正義,「權責機關應本於職責撤銷違法判決,返還太極門土地並公開道歉!」

主辦單位表示,各國政府在面對專制政權轉型至民主過程中,也有出現類似的侵害人權事件,面對過去錯誤的調查、認錯與改進,是實質民主轉型的展現。近年台灣除簽署兩公約並使其國內法化,更為落實憲法對人民權利之維護,符合國際人權標準,建立普世人權之價值及規範,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其權責之一即係對涉及酷刑、侵害人權或構成各種形式歧視之事件進行調查,並依法處理及救濟,以奠定促進及保障人權之基礎條件,確保社會公平正義之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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