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稅官爛帳人民背 逼稅災戶走上絕路

 

「守護你我的未來,沒有人是局外人!」台灣萬年稅單成為國際奇聞,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人民敗訴高達94%,根本是稅官、法官聯手打人民,「保護人權是政府的天職」,台灣人民卻無法感受到可以依靠人權,只有被官員剝奪更多的人權,祭出限制出境就可讓稅災戶境無法與家人相聚,更有無法出國賺錢還稅,弄到身敗名裂等。

「賦稅人權」持續癱瘓了,人民面對國稅局用稅務獎勵金鼓勵稅官可以用盡手段開出稅單,這樣製造多少稅災戶出來呢?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109年新增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已達1,431萬件,這樣的天文數字不得不懷疑賦稅人權何在!接下來,人民不得不再面對執行官強制執行拍賣時標的物無上限的被拍賣,幾萬元的欠費欠稅案會被拍賣掉數百、數千萬的房產,執行官這樣爭取執行績效多領獎金,真的讓百姓崩潰了!

高雄市的稅災戶林珣瑛小姐,94年她與前夫簽字離婚,一開始只有分居但尚未辦離婚登記,當年度的綜所稅還與前夫合併申報,當時她還幫先生繳清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沒想到99年收到國稅局寄來的補稅單及罰款,原因是當年前夫經營的企業收了虛設行號發票做進貨發票,因此要補稅加罰,而前夫因生意失敗等因素無法繳交,因此國稅局找上了當時跟前夫合併報繳綜所稅的林珣瑛小姐。

收到稅單的林小姐到國稅局要求調閱相關資料,卻被稅務員以個資法不能公開前夫的資料為由拒絕!開單要人繳好幾十萬的稅卻不告知稅怎麼來?老百姓只能啞巴吃黃蓮、乖乖吞下稅單嗎?

而她的次子於97年罹患血癌,治療花費龐大,實在沒有能力及精神對付國稅局之無理取鬧,且林小姐認為早與前夫已經在94年3月8日簽離婚協議書且分居,95年3月21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離婚,99年8月6日卻還突然接獲國稅局補繳94年綜合所得稅單263,377暨罰款71,507元,既然離婚了為何還被要求要「稅」在一起?

當年因為夫妻對於經營企業、理財的理念不合導致仳離,離婚前她就不過問前夫的事業,對經營情況一無所悉?又為何多年後追稅追到她頭上?後來才知道稅務員認定當年他們分居是假的,光是為了證明她跟先生當年有分居的事實就大費了周章!不服氣的林小姐走上復查、訴願、行政訴訟之路後,卻發現打官司勞民傷財,更慘的是行政法院法官連最基本的稅務知識都不懂,聽不懂她說的話,最後出爐的判決都是抄國稅局答辯狀。我國的稅制懲罰婚姻,大法官解釋夫妻非薪資所得須合併申報制度違憲,卻要在兩年後才失效,違憲法令還在持續侵犯人權,道理何在?

台灣如今面臨貧富差距愈來愈大的亂象,除了基本的國際趨勢外,更重要的是國內的稅制問題,尤其是稅務官掌握過大的行政裁量權,台灣真正的薪資所得者稅負難以降低、又被稅單誣賴求償無門的狀況比比皆是,「即使稅務官事後被判敗訴,很多都還是不願撤銷稅單,等於是官員爛帳人民揹。」,而民眾想要透過行政救濟勝訴的機率僅6%,在國際可說是前所未見的惡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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