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84)-官樣人權 國際審查委員看不到的真相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第一天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在場外表達和平訴求時,警察就拿著麥克風說:「舉牌是違法的。」這個畫面真的很諷刺。第二天,有人指責稅法侵害人權違反兩公約,財政部長當著所有的國際人權學者及公民團體,拍胸脯保證台灣的課稅都依法,而且沒有一條稅法違反人權,吳景欽以法稅改革聯盟去年出版的小冊子裡面50幾個稅災的案例來反駁。他指出,政府要寫國家報告也很簡單,就把3次一鍵複製剪貼就好了,反正都沒改,只是官員作秀的話不要也罷,不要浪費人民的納稅錢。
信杰地政士記帳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指出,5月13日在法務部前民團要表達心聲給國際審查委員,警察馬上舉牌警告,這是民主人權的法務單位應該做的嗎?還是因為政府不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絕對不能讓國際人權專家看到真相。太極門案罪魁禍首侯寬仁檢察官做了最壞示範,還一直高升,代表的是台灣深受和稀泥醬缸文化荼毒數千年都未散去。國際人權專家來台所看到的都是官樣文章,已經十幾年沒有任何進步,有意義嗎? 
專任助理教授倪伯煌表示,國際審查委員就集會遊行法提出違反公政公約第21條,請政府說明為何從2016年迄今還沒有通過修法?政府官員回答,該次修正案於立法院政黨協商,行政官員與立法委員意見歧異,所以無法繼續討論。倪伯煌指出, 2021年1月27日集會遊行法有送進立法院審議,但違反公政公約的法條,如第29條的刑事罰、以及許可制等都沒有刪除或修訂!目前執政黨在立法院的席數佔大多數,如果有心要落實人權公約,為什麼沒有讓它通過?

學者表示,場外民眾表達和平訴求,警察說:「舉牌是違法的。」真的很諷刺。
 

國家違反兩公約  專家呼籲平反太極門假案

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靜律師表示,政府官員說刑法第125條及134條將累計成一項特殊的酷刑罪,他痛斥,從來沒有見過一項罪名是使用兩個法條相加累計而成的,尤其是不搭嘎的兩條罪。這些官員根本就在欺騙國際審查委員,也欺騙全台灣人。針對公正審判,張靜強調,不能期待法官是神,才要法官迴避,可是台灣司法當局永遠不想修正條文,太極門案就有法官應迴避而未迴避。台灣的執政者都很怕酷刑的明文規定,因為會對他們的濫權違法造成極大的威脅。所以針對酷刑,大家要一起努力,讓酷刑成為刑法中的重要條文,這是非常重要的人權指標。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提到,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國際法與人權教授Nowak第三次來台灣,2013年時台灣政府官員跟他說,酷刑已在台灣絕跡。Nowak不以為然,他希望把禁止酷刑公約的酷刑罪訂到刑法裡。像侯寬仁檢察官做了這麼多酷刑的事情,到現在沒有受到懲罰。2020年919竹北黃姓志工媽媽事件,顯示台灣人權保障要跟國際接軌還有一段距離。太極門稅務冤案已經超過25年,只要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128條就可以處理,呼籲小英政府儘快解決太極門案。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表示,為什麼法官要迴避?這個案件如果法官審判過,帶有偏見是不可能公正的。就像太極門案件,黃淑玲法官開庭四次,後來調職到最高行政法院,受命法官已經有心證,應該要廻避才對,結果她不廻避。這樣的行政法院法官,人民會信服嗎?太極門案件是指標性案件,課稅應該有一致性,五個年度更正為零,(民國)81年度是同一性質案件,為什麼還要課?他呼籲錯就要改,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稅捐稽徵法第28條都可以直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