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84)-兩公約國際審查 全民監督政府 落實人權

政府說好的人權立國究竟得幾分呢?兩公約國家報告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宣稱歷次國際審查委員所提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都已逐步實踐。然審查期間,場外多個民間團體直指政府並未落實兩公約,顯見政府與民間對於人權保障現況的看法存在著歧異與落差。5月15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21個民間團體,舉辦2022響應聯合國國際和平共處日暨落實兩公約結論性意見—「落實兩公約良心護人權」線上論壇-以太極門案等系列冤假錯案為例,邀請法學、宗教、民意代表及實務界學者專家與談,探討如何落實兩公約結論性意見,呼籲人民覺醒,督促政府本於良心行政落實兩公約,建構一個和平、和諧、真人權的法治國家,提升台灣的國際形象。

兩公約國家報告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已落幕,民團舉辦「落實兩公約良心護人權」線上論壇。

 

世界命運掌握在領導人的良心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表示,現今全球因疫病、戰爭、天災人禍、人權迫害所衍生的各種考驗,導致諸多的不和平,皆源自於人類「私利為己」的偏思,造成政治、經濟、社會與環境各方面的衝突,為社會與人心的安定帶來許多隱憂與危機。和平是人民共同的心願,各國領導人的一念之善,一念之惡,更是引領地球村未來命運的關鍵。唯有和平能帶來國家的安定與繁榮,而良心是和平的基石,世界的命運不僅掌握在領導人的良心之中,每位世界公民的良心也是掌舵世界命運的關鍵。

 

兩公約應具憲法位階  審查委員遺憾:台灣人權教育失敗

論壇播放「兩公約第三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節錄精選,國際審查委員William Anthony Schabas提到,2017年結論性意見第12點,談的就是兩公約在國內法的施行。當時委員會建議,讓公約有憲法的位階,優先於國內的法規,但經過5年,並沒有實現。Heisoo Shin認為任何的爭議都必須在國內的法庭獲得裁判,因此台灣的法官,不管是哪個層級,都必須要瞭解兩公約如何應用,這一點很重要。Eibe Riedel是國際人權律師,他說公約就代表嚴格的義務,與商業和人權有關。Virginia Bonoan-dandan談到她總是在問台灣如何看待或思考《世界人權宣言》,以及對人權教育整體的看法。這是她第三次來台灣,前後至少10年的時間,但沒人願意回答,直到現在她覺得是失敗的,因為似乎沒有人對《世界人權宣言》感興趣。她認為人權不需要法律知識就可以理解,也就是待人如待己(就是愛),這是人權的全部意義所在。

國際審查委員William Anthony Schabas提到,兩公約應優先於國內法,但經過5年並沒有成真。

國際審查委員Heisoo Shin認為台灣的法官,必須要瞭解兩公約如何在台灣去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