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門3》變調獎金 人民悲哀成了獵物?

稅收是國家財政重要來源!收稅力量強大,一失衡就變成「毀滅的力量」(The Power to Destroy),美國曾經有過慘痛經驗,當時國稅局(IRS)權力大到失控,連議員都遭到陷害,幾乎綁架政府。對照台灣處境呢?財政部獨攬行政、立法、司法三權,近萬條解釋函令霸凌法律,綁架一府五院。更可怕的是還有獎金,戒嚴時期的查稅獎金借屍還魂成稅務獎勵金?!面對全民要求廢獎金的聲浪,財政部照樣編列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1.3億,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曾痛批,「根本是納粹時代的法條!」美國國會歷經多次改革,在1998年推出國稅局重整與革新法,俗稱第三代納稅者權利法,奠定徵納雙方的信任與和諧。台灣卻是稅災淹腳目,背後還有更強大的「毀滅的力量」,執行署一年總獎金更高達1.9億,近年爭議頻傳,為了獎金把人民當成獵物嗎?《獎金門》越演越烈,哪些共犯結構呼之欲出。

明明就是冤案!怎麼執行得下去?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在2019年高調慶祝執法18年,累計起徵金額達5,500億元成果,2020年還期望突破6,000億大關。在亮麗績效的背面,爆發多起超額查封、違法拍賣民產的醜聞,2月「欠繳1.8萬罰單,祖厝遭法拍」的基隆市民陳青旭案,引起社會嘩然,監察委員主動調查並要求法務部檢討;8月又驚傳太極門未欠稅,土地卻被行政執行署強行拍賣、收歸國有,震驚國際!

太極門假案引起輿論探討,揭開更多驚人內幕。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一個月內兩度拍賣太極門土地,沒有進入第三拍,就違法將土地收歸國有,知法犯法究竟為何?

陳志龍表示,對於太極門案的收歸國有,牴觸法規,恐係為獎金才操之過急;如此違法,亦彰顯新竹分署因壓力而違反SOP、脫離一致性準據!陳志龍拿出新竹分署公文影本,揭發今年3月2日新竹分署公文上記載「擬請士林分署登打績效,並回饋本分署(新竹分署)二分之一。是否同意?恭請裁示。」

新北市新世代扶輪社社長蔡維杰也質疑,執行署拍賣一般會到三拍,急急忙忙把太極門土地拍賣掉,不是有人來買而是由國家承受,在急什麼?此事令人驚恐錯愕!

太極門案被監察院列為重大人權保障案件,兩公約國際審查小組於2013年、2017年來台審查國家人權報告時,特別詢問太極門稅務案件狀況,被視為評估台灣賦稅人權的指標案例。太極門師徒拒絕「多少繳一點」的協商陋習,堅持追求公理正義,在行政救濟贏了國稅局18次。2019年,國稅局將5個年度的違法稅單(80年、82至85年)和敬師禮相關的部分都「更正為零」,但具備同樣事證的81年稅單,卻仍以「補習班」的名義課稅,網友嘲諷「一顆蘋果切成六片,其中一片變芭樂?」

太極門辯護律師蔡富强說,國家強徵太極門苗栗土地是「在民主法治上留下一個汙點!」蔡富强指出,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都認為「這個案子太有問題!而發函給中區國稅局,明示各年度課稅應一致性處理。」「明明就是冤案!怎麼執行得下去?」

執行署獎金1.9億,比賽抓匪諜嗎?

民間質疑績效、獎金作祟,導致不肖官員踐踏人權。根據研究,行政執行績效獎勵金的形式也是仿效《檢肅匪諜條例》,本意卻非如此,2000年陳定南被延攬入閣任法務部長,他銳意革新,把商界的績效評估放到法務部的檢察官和行政執行官上…….,明定抽成比例,確實是強力的鼓勵。不料卻碰到官場惡習,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造成的反效果和抓匪諜一樣,不肖官員可以濫權剝奪人民的財產以自肥。

陳定南於2006年因癌逝世,此時執行績效獎勵金的反效果已然出現,基層出現反省聲音。根據2007年花蓮行政執行處執行官陳右唯在其「行政執行業務推動與績效獎勵金之研究」報告中直言痛批 (第8頁) :「行政執行處的最終目標是為達成憲法第十九條,租稅公平的目的,獎勵金、績效及拘提、管收,都只是為了達此目的的手段,絕非行政執行的目的。現行制度卻以執行拘提、管收義務人的件數來評比執行官的考績,或使執行員得以因拘提人數而領取獎勵金,這種没有衡量拘提、管收必要性、合目的性的比賽制度,皆非正常法治國家應為的行為。」「或許我們認為南京大屠殺,德國屠殺猶太人,已經是很遠的事,也是特定人的罪惡,然而我們不可以忘記,一個希特勒、一群日本軍官,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有好幾百萬人參與這場比賽砍人頭,坑殺人種的行為。而人類終於決定那是錯的事,是在死了上百萬人之後。」「我們呢?僅僅為了分數濫行拘提,明知未達管收要件,未聲請管收卻以拘提送管收24小時的時間為理由,禁錮義務人,以逼迫義務人付錢。這樣的事情不但被鼓勵,還要求加碼……。難不成合法擄人勒贖的目的,是為了榨取義務人的錢,作為政府的財源,以利日後福利社會?而這些榨取的金額當真足以彌補因為政府不當執行所衍生的社會問題及所增加的社會成本?」

台灣「獎金門」讓惡勢力更加猖獗?執行署一年總獎金1.9億,難道真的在比賽抓匪諜嗎?

執行署失控像癌症  廢掉獎金廢掉貪心

「人民要變成聰明的主人,才會成功。」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指出,問題稅單還在救濟,稅捐機關就能移送行政執行署,查封、拍賣納稅人的房子!德國政府認為人民有居住的基本人權,不會動人民的房子,徵收若超過財產的一半,就已經違憲了;臺灣還加罰3倍甚至10倍。「各國都有法稅改革的經驗,像美國的法稅改革組織,90%議員參與連署。歐盟也有保護納稅人的標準,台灣可以看齊。」

陽明大學醫學教授、榮總退休醫師郭正典:「到手的肥肉已經要吞下去了,怎麼可能自己吐出來,還要說自己錯誤!」在美國,就算你違規超速,是跟法院申訴。在台灣這個行政執行署是怪胎,沒有受法院的節制!行政執行署失控就像癌症一樣。應該由法院來執行就好,可以廢掉行政執行署,還要訴求廢掉稅務獎金。

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靜律師:所有公務機關,除了年終獎金之外,任何個案的績效獎金都應該取消。「有了績效獎金弊端就多了,老百姓就倒楣了,因為違法濫權的罰單,徵收稅捐的款項就一定會增加。」但是憑良心講,績效獎金都是各公務機關的內規或行政命令,沒有一個是正式的法律。張靜建議應該廢掉行政執行署,回歸法院比較有節制。「法院系統由法官來擔任民事執行處的法官,對人權的保護絕對比行政執行官強的多。」

近日法稅改革聯盟提出「三大訴求」-廢獎金、護人權、救冤案。太極門、黃文皇、葉揚春、吳沛純、簡永松等都是稅迫害案,暴露稅務員為求達到績效罔顧程序正義,未依法舉證就濫開稅單等惡行,可憐人民有冤難伸,還要面對行政執行署的「強勢執法」,在獎金助攻之下,冤上加冤甚至打壓人民,剝奪言論自由,九月爆發919竹北事件,黃姓志工媽媽聲援平反太極門案,竟被數十名竹北警察當成現行犯逮捕,震驚全國,憂心台灣成了警察國家?白色恐怖復辟?獎金變質,人民悲哀成了賞金獵人的獵物。【記者 李英修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