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國際和平日」論壇-黃帝穎(1)
呼籲停止國家暴力共塑台灣法稅環境和平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黃帝穎理事長說志工只是街頭舉牌,這樣的輕罪可以用逮捕人民這種強制的手段,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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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停止國家暴力共塑台灣法稅環境和平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黃帝穎理事長說志工只是街頭舉牌,這樣的輕罪可以用逮捕人民這種強制的手段,顯然違反比例原則。
呼籲停止國家暴力共塑台灣法稅環境和平
台灣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 靜律師警方去就一個妨害名譽的告訴乃論罪,去逮捕人犯,這件事情本身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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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新世代扶輪社蔡維杰社長呼籲,政府一再號稱注重人權法治,解決太極門案,才是真正注重法治人權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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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北社陳逸南理事表示,看到9月19日影片令人沉痛,他說:「全民都該起來抗爭!」質疑背後黑手故意抓人想噤聲,此事件一定要追究違法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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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信法律事務所陳祖祥律師痛批,言論自由應該要受到充分保障,無法忍受警察當街把表達言論自由的人,以盤查的名義帶走,甚至以現行犯移送地檢署漏夜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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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林燦都教授指出,太極門81年稅案是錯誤判決!國稅局和執行署拿錯誤判決搞人民,公務人員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人民要覺醒一定要發聲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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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教授分享的故事,原來檢察官可以利用特殊身分傳喚人,讓人合理懷疑9月19日難道是行政執行署聯手竹北分局,蓄意拘留60歲志工媽媽夜間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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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被害人人權協會劉承武副理事長說明警察行使盤查有30項及3大疑慮排除。
呼籲停止國家暴力共塑台灣法稅環境和平
台灣被害人人權協會劉承武副理事長提到刑法第311條,以善意發表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不應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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