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末》太極門法稅冤錯假案 - page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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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堅持才看到希望
・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 邱顯智律師
作為一個律師,一個當事人走進事務所,我最擔心的
一句話是他說「我是冤枉的!」我會很難過,因為「冤」
這件事情是很心酸的!太極門這個案件就是這樣。
要理解法律,不是去說一個適用法條的過程,不是
說第幾條、第幾條……,法律是人訂出來的,背後有個故
事,那故事的脈絡是什麼?例如我要給你錢,但是我內心
的動機是什麼?我是要跟你買嗎?是勞務對價嗎?這是贈
與嗎?……你必須要回到故事脈絡裡去看,不是錢的問題,
對當事人而言是一個誠意、一個心意的問題。如果沒有回
到那故事的脈絡裡面去解釋的話,沒有辦法去解釋人為什
麼會做出這麼多的行為。
太極門案 20 年來就在撤銷、核課無法確定的狀態。為
什麼國稅局無法處理?這件事很簡單,因為認定事實基礎
錯誤。沒有人會為了一個補習班,犧牲自己的時間,自己
掏腰包,跟著師父去做文化弘揚,開庭時還那麼多人請假
來旁聽。國稅局應回到文化脈絡、國術、氣功、修行團體
去理解他們對敬師禮的心意,況且國內沒有其他人因為收
受弟子贈與敬師禮而被課稅。而太極門只有 80 到 85 年 6
個年度,因為檢察官的起訴、移送而被課稅,之前、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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