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革新 不容恐龍法官草菅人命

文/林力/教師(桃園市)

民間司改會孤軍奮戰15年後,終於在此次總統大選後嶄露一線生機!因台灣首任女元首蔡英文在司改政策上,把提昇司法人員的素質與操守列為首要,以及為避免恐龍法官、吃奶嘴法官,將全面檢討進場及退場機制;這對執政者是一小步,卻是普羅眾生的一大步。

曾經有一烏龍判例,拾荒的老翁拾獲空箱子,卻被依竊盜罪起訴,最後易科罰金10000元,老翁用罄畢生積蓄繳了罰金;第二次老翁又在空地拾獲3條約30公分的鐵條,又被判是再犯加重刑罰易科罰金30000元,老翁已無力繳納也沒有上訴,選擇上吊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拾荒與竊盜只有一線之隔,法官的心證也是一線之隔,法官應丟棄冷硬腐舊的判例,兼顧情理法及重視人權,實踐「司法為民」的精神。

被指為「養老法院」或「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更扯!不諳稅法的法官遵奉財政部的解釋令,不管是後來發現新的證據或新的事實,應該要推翻之前的錯誤判決、或者稅單原處分不對就應撤銷,結果判決是一錯再錯,造成了許多恐龍判例,以及讓人民痛苦不堪的萬年稅單,視人民的生命財產權如糞土,真不該,所以稅政的改革也是刻不容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