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制度根本就是個鬧劇

◎邱逸瞻/中壢〈公〉

日前,性侵六歲女童案,由於法官以「無強烈反抗」的判決其理由荒誔,僅一個月內即引起27萬網友同聲韃伐,突顯出官員無法貼近人民的感受。15日,由中華人權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與三位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國內「賦稅人權大調查」結果,令人驚訝的是才短短不到一個月就衝破46萬票,表達對於稅賦不公的想法及意見。其中「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囊瓜了將近6萬的高票。

人民收到稅單有問題時,當知道財政部訴願委員會有「行政救濟程序」可以幫忙解決,心裡會覺得說,還好有個能夠保障權益的制度,因此就到申請訴願尋求解決,但沒想到事與願違。如太極門稅務冤案已走了十三年的行政救濟程序,在歷經了財政部訴願委員八次撤銷原處分稅單,同時加上一行字「另為適法之處分」,國稅局就可以不斷地開出稅單。財政部長李述德說:「復查決定已經被撤銷了,應該了解這點,一開始的處份還在。」這句話擺明了,那管你人民到底有沒有錯,只要稅捐機關開不斷地重新開出了稅單,你永遠就是錯要被課罰!這讓許多不暗稅法的民眾相當傻眼,原來,真相是人民無論花了多少年走行政救濟程序,最後,國稅局重核開單後,一切都是白走。

依據行政法院資料統計顯示,人民向財政部訴願,勝訴不到15%,行政訴訟人民的勝訴率更不到10%,這讓稅官們更有恃無恐,稅務有問題他告訴你,你去花錢,花時間走「訴願」啊!心想反正你100個人裡面,有90個都打不贏我,就算你贏了,我再重新開過就好了。訴願制度一開始給了人民一個希望,卻萬萬沒想到,一旦經過5年或10年耗下去的結果,最終都得投降繳稅,稅官們再大刺刺地收拾殘局,順利課到稅款。難怪,訴願制度至始至終根本就是個鬧劇,無形中淪為國家生財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