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追緝惡檢 讚啦!

◎黃友隸/社服人員(新竹)

11月份司改會在立法院公布數個「追緝惡檢」案例,法務部在當天深夜即發表新聞稿作出初步回應,承諾將深入瞭解:「如發現承辦檢察官確有疏失,將視其情節依據本部所屬『檢察機關人員獎懲標準表』之規定議處」。但令全國人民失望的是,到現在沒見到法務部對外有什麼說法。

真的要拖到過了公務人員懲戒十年期限,法務部再來輕輕一句「無法可懲」就將之帶過嗎?這不就是當年監察院針對侯寬仁檢察官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嚴重侵害被告之權益、戕害檢察官公正執法形象等八項重大違法,並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結果的翻版。

司改會現勇敢站出來為人民向法務部討公道,為司法改革盡心盡力,以解民所苦,反觀政府「司法改革」往往信誓旦旦勢在必行的決心,事實上就如風中的殘存雪花一般虛幻與虛弱,人民是經不起一再的欺騙啊!如請法務部公布對於個別檢察官辦案有濫權、疏誤的情形,如何進行一般性的瞭解及究責,具體方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