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人員憲法不及格?稅法也不及格?

池晴雲/財管(中壢)

房屋稅五月一日已開徵,眼尖的民眾發現自己家的稅單金額竟比去年高了,根據新北市稅捐處則估計,新北市共有七十三萬一千餘戶因路段率調整,所以須多繳房屋稅,每戶平均增加七七六元,甚至有近七千戶增加逾萬元,總計今年房屋稅額可為國庫進帳九十四億一九○○餘萬元,比去年增加七.二五億餘元。但是政府調漲房屋稅,於法有據嗎?

媒體報導有民眾質疑,新北市稅捐稽徵處依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通過的徵收標準及方式,調整「地段率」逕行加稅,嚴格說來根本不能算是稅制,怎能增加人民稅捐負擔?不久前交通部才發生超收汽燃費長達29年,超收金額逾新台幣11億元的烏龍事件,稅捐人員不是不要懂憲法、稅法,只是長久以來不尊重納稅人權益慣了,反正錯了再退就是了。

人民是依「法」繳稅,政府依「法」課稅,房屋稅沒有經過立法院三讀同意就對人民加稅,請問納稅人你願意默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