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要做人民的守護神

文/鄭小俠/退休人員(台北市)

這是一個很特別的時代,中華民國立國已經超過一百年了!想不到,目前卻因監院存廢問題,引起各界熱烈討論。監院不是本來就要存在的嗎?為何有人極力贊成要廢,是監院已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無路用的東西,當然留著就沒意義,徒然浪費國家公帑而已!  

初國父創立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為制度,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無非讓它要有行使權及功能,期使民治步入正軌。在陸劇走向共和的影片中,國父所穿的中山裝外面四個口袋,代表著行政、立法、司法、考試,那監察權放在哪裡呢?原來放在裡面的口袋,代表最後一道保護人民的防線,它有糾舉與彈劾的功能,是端正社會政務官風氣,改革公務陋習的尚方寶劍,監察權成為人民的保護神;顯見國父當時的大睿智。

可是時至今日,這尊保護神已失靈了!眼看調查的案件數中,完成糾舉彈劾僅調查的一半,有糾舉未見彈劾的,即使送公懲會被擱置的不勝枚舉,最後又不了了之!這種虎頭老鼠尾的作法,失去實質作用,難怪廢監聲此起彼落,前監察院長王建煊都語重心長的說:監委職權不彰,形同虛設,若不改革,那就不如關了它!

監察院本身沒有錯,問題出在人沒有做好,根本沒有心想要做好,領著人民納稅的血汗錢,卻不好好的保護人民,還給百姓一個應有的公道,你們良心在哪?國父地下有知一定心痛啊!國家賦予那麼神聖的職權跟功能,表示重用監委大人們;豈可辜負政府與全民的期待呢?在這或存或廢的關鍵時刻裡,請高抬貴手拿出魄力與決心,發揮斬妖除魔的力量吧!該斬該除絕不手軟,做個真正人民的保護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