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為何不心甘情願納稅 ?

文/梁天耀/業務(台北市)

馬英九總統曾經說過「侵害人權的十之八、九主要來自於政府部門」。法務部根據聯合國準則訂定法令,在101年發表及102 年3月起實行兩公約,為了保障人民的權利為核心主軸,用以對抗政府公務體系破壞人權或對假藉公權利做出侵害賦稅人權的惡行,期能發揮矯正的機制。

可是國際二公約現階段只是擺著好看的,話說日前有位台北市劉小姐從事畫廊藝術為生,每月租金2.8萬元,怎知年關到了國稅局查稅力道,好像在趕業績一樣,稅務員告訴劉小姐的房東這租金不合理喔!在同地段租金行情應在4.5萬元,筆者不解租約依照民法是出租人與承租人二造合同,怎知查稅的人公親變事主呢?房東要求漲租金到4.5萬元,畫廊行業是屬文創產業,亦是經濟部補助對象之一,營收時好時壞且畫廊創作兼做公益眾所皆知,稅務員一席話引發了劉小姐內心恐懼不安,無端每個月要多繳1.7萬元。稅務機關有法不依,如何讓人民心服 ?

還有媒體最夯報導的是台北市長柯文哲曾自爆向父親柯承發借款一千萬元買房,且要用選舉剩餘款還款,國稅局看到黑影就打槍,就此調查是否有逃漏贈與稅。柯爸兩度至國稅局新竹分局說明。明顯的是稅務員良心被五斗米給掩埋了,國稅局統籌稅收病了,始作俑者是財政部患了財政不足的憂鬱症,筆者認為財政部應是掌管國家財稅最高主管機關,管的是國家財稅大方向稅制改革、稅源穩定,但卻與民爭利,錙銖必較、或許政府好好想想國家稅收,大多補助到哪裡去呢?公務人員退休俸?老師退休俸?給予合理嗎?不然怎會有退休師「認錯」!一家11口公務員十年領一億月退俸,話說十大惡人之首的財長張盛和怎不用勞基法自提制度改善支出呢?退休俸公民營一條鞭才能符合人民期待解決財政困窘,不是嗎?

筆者贊成高裕民教授所說的,「國家拿走原本屬於人民的部分財產,實質上就是憑藉公權力對人民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剝奪」,所以課稅或不課稅都要有憑有據且必需要有充分理由,不是由稅務機關自己決定,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九合一的選舉不是告訴我們一切嗎?馬英九落沒還沒學到教訓?總而言之政府要與民為善即以法為規,保障人權為基礎,建立真正的公平正義的賦稅制度,才是對人民財產的保障,人民才會心甘情願得納稅,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