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不該以不實的數據欺騙人民

文/張一民/退休公務員(高雄市)

司法院統計近年來,我國民眾就稅務事件的勝訴率為15.92%。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士洲,調查民國100~102年稅務行政訴訟結果,人民勝訴率僅6.11%,行政法院坐實了官官相護、敗訴法院的稱號,扯破了司法院統計的謊言。

1月/22日於台北商業大學舉辦「當前稅務爭訟指標案例剖析(十二)納稅人權利保障與稅務訴訟實益」研討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稅法委員會施中川表示國際人權兩公約實施已超過五年,稅務訴訟法院判決書援引兩公約作為請求依據並肯認的判決竟為「零」。2010年中華人權協會曾舉辦「賦稅人權大調查」,44萬網民票選出最需要改進的賦稅問題,前三名分別是「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訴願制度只是擺著好看,行政救濟形同虛設」及「法官不熟稅法,行政法院等同敗訴法院」。

根據黃教授去年到德國交換訪問學者兩個月,德國聯邦財務法庭的院長很簡單給黃教授兩個觀念:第一觀念是德國打官司勝數機率20%-40%。第二觀念是什麼人有資格來審核稅務案件?只有懂稅又懂法律的人(專精法律者)。

根據去年中央通訊社統計民怨居高「賦稅民怨,機關權力過大居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觀察歷年一般案件之徵起金額,皆以財稅案件最多,幾乎佔所有案件之一半,財稅案件49%,健保案件17%,費用案件18%,罰鍰案件16%;難怪前大法官許玉秀曾表示:「刑罰與稅賦是國家給予人民的兩大痛苦。」

財政部官員不該為了徵稅而徵稅,稅務機關不是為課稅而存在的,而是為人民而存在的;憲法是為人民而設的,誠如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説:「打行政官司,司法院會為誰?到最後不是真正為民!國家的主體是人民而不是政府。」所以本末倒置,以致造成「結構性的犯罪而不致知!」人民沒有時間和金錢跟政府一直耗下去;當納稅人認為稅務機關核課的稅單有誤,納稅人可以申請「復查」,而後稅捐機關會做出復查決定;若納稅人仍有疑義,可提起「訴願」;訴願如被訴願會駁回,則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目前我國行政訴訟有兩個審級: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所以從提起復查一直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可能長達三到五年。

實務上更存有復查決定與原處分同時併存的不合理現象,甚至行政法院審理時,即使認為稅捐機關開出的稅單確有疑義,往往法官不自為判決,僅是撤銷復查決定、訴願決定,再發回稅捐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換句話說,就算當事人在行政法院得到勝訴的判決,仍然沒有解決問題,因為稅捐機關可能再做出重核復查決定,開出新的稅單。

當復查決定因違法而遭撤銷時,原核課處分並不因此被撤銷,使課稅處分長期未能確定,造成所謂「萬年稅單」,讓人民承受反覆爭訟之痛苦;而兩公約保障人民訴訟要受到平等對待,訴訟程序要有效率,不能困難重重,實務上並未落實,賦稅人權尚待努力。

在英國(Coventry)考文垂市中心廣場的中央,矗立著一尊青銅雕像。她裸露著全身,滿臉羞澀,默默地騎在馬上,她就是考文垂人民心目中最神聖的英雄─戈黛娃(Lady Godiva)也被譯為格迪維亞夫人。是考文垂歷史上一個重要的人物。據說大約在1040年,戈黛娃夫人是麥西亞伯爵利奧夫里克(Leofric, Earl of Mercia)的妻子。當時利奧夫里克對考文垂市民們強加重稅,戈黛娃夫人不斷的向丈夫求情希望減免稅收,但都被他頑固的拒絕了。最後,利奧夫里克對妻子不斷的求情感到厭煩,宣稱只要她能裸體騎馬繞行市內的街道,他便願意減免稅收。戈黛娃夫人果真照著他的話去做,向全市宣告所有人躲在屋內並拉下窗戶後,她赤身裸體、只披著一頭長髮騎馬繞行街道。有一名裁縫師Tom違反了命令,在窗子上鑿了一個小洞偷窺,這個人後來成了英語偷窺狂(Peeping Tom)一詞的由來。之後戈黛娃的丈夫遵守諾言,赦免了繁重的稅賦。

在1040年時英國的統治者能遵守諾言,而在21世紀自稱民主國家的台灣,不能因為少數的官員不遵守憲法及兩公約,破壞了我們民主列車的前進,而遺貽笑大方!請我們的司法單位及稅務單位,能秉持以民為主的新觀念,更不該以不實的數據欺騙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