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學費?你也被誤導了嗎?

文/沈婷婷/業務助理(新竹市)

近日看到太極門到監察院陳情的新聞,印象中太極門的案子已經歷時已久,筆者也有在太極門練功的朋友,講到太極門冤案,友人總是義憤填膺,一開始筆者並不以為意,但是練氣功能練到上新聞,應該還是有相當程度的原因,筆者因為好奇而上網搜尋。

最具爭議的就是太極門的學費,國稅局開單課稅,認定掌門人收取敬師禮金開班授課,應該要繳稅,但是補習班主管機關教育部,曾於民國89年11月20日立法院的公聽會上,公開表示太極門並非補習班,既然不是營利單位就沒有課稅的問題,顯然國稅局認為無關補習班,收授敬師禮就是學費,就要課稅,但是有發票、有收據,才能算是學費,太極門並沒有,國稅局也說掌門人涉嫌逃漏稅,但指控逃漏稅要有證據,翻遍所有資訊,國稅局並未說明過課稅依據,僅僅是認定和推測,就已經開稅單,更弔詭的是,太極門已於民國96年7月13日刑事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罪、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也說敬師禮金是贈與,就筆者的認知,司法的判決應該高於國稅局自行認知才對吧?

如果以網路謠傳的太極門學費3萬元來說,太極門弟子認定是贈與,那就真的是贈與,也不關國稅局的事,我給爸媽3萬元是贈與,我爸媽生了100個小孩都給3萬元,也還是贈與,不會變成所得,雙方彼此認定是贈與,那就是贈與,而且贈與的課稅的對象,是贈與人,而非受贈人,也就是如果國稅局硬要課稅,應該是課弟子的稅,而非課掌門人。

記得99年太極門走上街頭,抗議國稅局違法課稅,仔細想想,國稅局的稅單是開給掌門人,並不關弟子的事,那為何這數以千計的弟子要為掌門人走上街頭?並且口口聲聲高喊敬師禮是贈與?這是學費的對價關係會有的情形嗎?國稅局有真正去了解太極門的本質嗎?

平心而論,並沒有人威脅他們,而且要不要在太極門練氣功也是他們自己的事情,自己心甘情願,這也不干掌門人的事,如此想來,課稅就顯得不合理,國稅局沒有證據,對象也搞錯了,開錯了稅單十幾年,也讓人看到又一樁政府單位做錯事,死不認錯的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