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是人民最後的希望

文/古新春/業務助理(桃園市)

日前媒題報導,有位李先生因為結婚需求,決定買房,但因為財務問題導致後來房貸付不出來,一年內就轉手賣出,沒想到因為戶籍沒有遷到桃園,被認定是非自用住宅,得課奢侈稅-102萬元,李先生因為一張烏龍稅單,自己舉證自救是自用住宅,然兩年後的今天卻須繳200多萬元,可見我國罰鍰之重,李先生也因此生活更加陷入困境,而至監察院陳情。

奢侈稅本來是為了防止投資客炒房,如今受害的卻是一般民眾,加上稅捐機關沒查證就開單課稅,人民為了一張烏龍稅單,自己要舉證自救,不僅浪費時間,金錢,更陷入無效的行政救濟痛苦深淵,處於伸手呼救卻無人看到、無人理會的溺斃邊緣,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黃士洲副教授、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聯會國會聯繫委員會律師林天財,調查報告顯示,民國100~102年稅務行政訴訟結果,人民勝訴率僅6.11%,多年來他們看到台灣行政救濟制度其實是失靈的,人民感受不到行政法院存在的意義跟價值。

因而在農曆年前夕,除了稅災戶李先生到監察院跟監察委員包宗和陳情外,纏訟超過18年的太極門稅務冤案也到監察院陳情,他們希望監察院能夠正視台灣稅災問題,徹底解決稅災戶的痛苦!

一張烏龍稅單卻纏訟超過18年的太極門稅務冤案,想想人有多少的青春歲月?浪費公帑又有多少?太極門師徒,有的等不及還清白而撒手人間,有的從孩童長大成人。政黨輪替至今,哪個元首、政務官重視我國台灣稅災戶?台灣失靈的行政救濟制度?

筆者深覺政府對人民財產課稅,人民的基本權應得到照顧,人民有冤尋求行政訴訟來還自己清白,也應該要有個完善的制度,筆者更希望監察院,勿再領納稅人的錢,卻無任何作用、勿再被公認為「無牙的老虎」,是否該讓人民感受到監察院存在的意義與價值,畢竟監察院是人民最後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