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應站在人民這邊

文/盧正道/財務經理(台北市)

台大法律學院刑法陳志龍教授的「司法人不該稱官」一文對司法人員提出針貶, 心有所感, 他提到, 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在於「是非」(司法);而不在於「利益」(經濟)!他以行政法院(稅務訴訟在此進行)為例,對行政法院法官的定位提出疑問, 表示因為行政法院法官無法突破官僚體系的束縛, 所以往往無法依照證據法則判人民勝訴, 反而成為維護行政官員的機關, 因此不符合「法治國家的法院定位」!他並疾聲呼籲司法人員應「去官化」, 成為人民權力的維護者。

陳志龍教授因 228 紀念日上柯P「沒有階級觀」的真情表現有感, 而提出對司法人的沉痛呼籲, 筆者身邊有許多朋友都曾碰上收到金額大小不一的補稅單,卻求問無門的困頓, 更有因為不服就走上行政救濟訴訟程序卻不幸敗訴, 然後因為訴訟走了兩年, 最後反被追罰更多稅金的慘痛經驗, 民告官,  結果就如同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黃士洲副教授,對民國100~102年行政法院稅務訴訟所進行的調查, 結果顯示人民的勝訴率僅僅只有 6.11% , 完全硬生生得到印證!筆者想想實在覺得可悲,司法官員被納稅人辛苦的血汗錢所供養,結果行政法院法官竟然全部判老百姓輸, 還發生全部照抄稅務官員亂七八糟的答辯書, 竟還判官員贏?官官相護,這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世界? 讓人民把辛苦賺來的錢, 用來打臉自己?

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就曾經很感概的說,司法院高掛著「司法為民」這句話,他很反對, 因為以稅務訴訟來說,如果司法是為民,為何到行政法院民告官, 結果卻輸很大,司法反而成為最高的騙人單位,這句話說穿了, 就只是政治口號罷了。

究竟, 行政法院法官能不能維護人民的賦稅權益, 讓未來不再稅災成河? 行政法院是否能成為公正第三方, 成為人民仰望的青天?為了下一代的未來, 你我都得睜大眼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