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復興空難看勞動法規保護不足的背後

此次復興航空空難發生後,有網友PO文:「……被壓榨的勞工搭著由被壓榨的勞工維修保養和服務的班機,飛在被壓榨國度的上空。悲劇上演後,由被壓榨的勞工將所有大大小小人們稱之為『新聞』的花邊,送入被壓榨的勞工的客廳、飯桌、電腦和手機,換取許多嘆息眼淚和憂愁。明天過後,被壓榨的勞工回到崗位,仍然繼續拿出屬於自己的氣力,讓大老闆們爽爽數鈔票,換取那一點點剛好維持生活所需的報酬。接著不久後,被壓榨的勞工搭著由被壓榨的勞工維修保養和服務的班機,飛在被壓榨國度的上空……」,文字辛辣,極盡諷刺之能事,卻又極為寫實。

短短半年,復興航空接連發生兩起空難,造成慘重傷亡,機組員是否超時工作的問題再度被提起。台北市勞動局派員前往復興進行勞動檢查,初步了解失事班機5名機組員中,2名空服員曾超時工作。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長鄒子廉指出,復興航空違反《勞基法》第32條規定,機組員一天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不過,勞動部並不這麼認為,指復興航空「尚無違反《勞基法》工時規定」。按照勞動部的說法,由於考量到在機上無法調度人力,所以空勤適用《勞基法》第84-1條規定(俗稱「責任制條款」),在不損及勞工健康的前提下,工作時間由勞雇雙方約定即可。

儘管勞動部宣稱失事班機機組員並未超時工作,但航空業普遍人力不足卻是個不爭的事實。尤其近年來航空業景氣一片大好,從2009年以來,光是從桃園機場出入境的旅客人次就成長了將近3成,而復興航空從2011到2013年的載客人數,也從26萬6千人攀升到32萬6千人,成長幅度22%,國際線的成長幅度更是高達40%!去年全年營收突破130億,創歷年新高,因而有了「航空獲利一哥」之稱。但各航空公司在大開航線的同時,並未相應增加人員配置,因而屢屢傳出機組人員長期超時工作、缺額派遣、休時壓縮及休假不足的現象。

「光鮮亮麗的幻想早已破滅!」資深空服員感嘆空勤人員工時超長,每天操到爆肝,時差讓免疫力下降,健康出問題,家庭和生活通通毀了!加上國內勞動條件差,機長紛紛出走,還留在台灣的則被迫疲勞駕駛,燃燒自己的生命來守護最後的飛安防線。

此次空難,勞動部認定復興航空並未違反《勞基法》,但仍有不少機組人員上網匿名爆料超時工作情形。而就在此次空難發生前,華航工會三度上街抗議年終縮水、超時工作及疲勞飛行,但資方態度強硬,將抗議員工處以停飛處分,機組人員也在胸前別黃絲帶,甚至剃光頭以示抗議。眼見情事愈演愈烈,勞動部這才介入協調。此次空難發生後,立委吳育昇也召開記者會,痛批復興航空「賺錢優先」,航班「能飛就飛」,置勞工權益與飛航安全於不顧,並鼓勵復興航空員空「該爆料就爆料」。

其實,問題的癥結並非員工不敢「爆料」,而在於國內勞動法規保護不足。機師和空服員需要大量精力和專注力,才能確保飛航安全,竟然也能適用每每造成勞工爆肝、過勞死的《勞基法》「責任制條款」。再者,飛航組員的工時計算是依照《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43-1條規定,連續30天的執勤時間上限為230小時,而非一般勞工適用的《勞基法》規定的每個月上限168小時。

國內勞動法規保護不足,企業對人力需求「能省則省」,造成勞工超時工作,甚至過勞死,屢見不鮮。去年底,華航工會第三分會動員上百名空服員抗議,喊出了「補人力,要飛安」的口號;2月4日,復航空難發生的同時,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正在立法院前排出「人禍」的隊形,只為了爭取足夠的消防人力,以避免憾事再度發生。稍早之前,還有奇美醫院醫生蔡伯羌過勞倒下,現在智力不到6歲。

此次空難發生不久後,網路上還傳流著另一則貼文:「過勞的消防員搜救由過勞機師駕駛與過勞空服員服務的墜毀班機,過勞的醫護人員救助,過勞的記者報導……」,因為非常寫實,引起不少共鳴。再者,去年勞動部做過一項調查,台灣勞工全年工作時數高達2,141小時,在全球30個主要國家中,僅次於新加坡和墨西哥,換算時薪則在亞洲四小龍敬陪末座。

勞動法規保護不足的背後,其實還有更深一層的結構性問題。尤其從「黑心事件」接二連三爆發以來,許多人這才赫然發現,一向「清廉」自許的馬政府,其官商關係竟是如此密切,甚至幾乎到了財團透過政府來掌控國家的地步,以致於政策,乃至法案,一面倒「財團化」,廣大的勞工淪為被剝削的對象,超時工作、過勞、低薪成為勞動常態。

由於民眾的覺醒,執政的國民黨在去年底的大選中遭逢空前潰敗。選後,藍營新共主朱立倫「痛定思痛」,在參選國民黨黨主席的聲明直接點明:「市場經濟和資本主義的黑暗面已在台灣顯現,國民黨必須重建核心價值,提出各種符合公平正義的財稅制度及法令規章,使財富分配更合理;長期重視經濟成長的迷思更應轉化為追求有效率、更公平的分配……。」朱立倫的這翻痛陳確實點到了痛處,至於日後能不能「做到」仍有待觀察。

事實上,凡是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每一個人,必須建立起共同的「核心價值」,而這個核心價值不是當權者最愛的「法治」,也不是企業界一慣強調的「效率」、「獲利」,在這之上,還有「良心」、「人權」,人人秉持著良心,做對的事;關心且平等對待自己與別人的「存在」,包括彼此的生命與生活,而有良心的政府就不會侵害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