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缺失未改善 再罰8.7億

兆豐銀行繼上次被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重罰1.8億美元後,再遭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FED)及伊利諾州金融廳(IDFPR)簽署裁罰令,必須再繳一筆罰款2900萬美元(約折合新台幣8.7億元)。

兆豐銀行早上召開記者會說明這是舊案重罰,聯邦與州政府的監理機關可對同一件事予以處罰,財政部也跳出來為兆豐銀澄清此次裁罰不是新的洗錢案件,而是源於2016年針對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矽谷分行的防制洗錢作業疏失所產生的檢查報告。

金管會也發布新聞稿表示,美國對於外國銀行的分行是採雙軌監理機制,由FED與州政府監理機關共同監理,原則上這兩個監理機關會進行監理資訊交流,且任一監理機關發現缺失,可單獨就相關缺失採取監理行動,或與另一監理機關共同採取監理行動。

FED對於兆豐銀行美國3家分行的缺失檢查時點距兆豐銀行與紐約州金融署簽署裁罰1.8億美元的合意令接近,即兆豐銀行再度遭美裁罰主因是FED在檢查美國這3家分行時,相關缺失未完全落實改善的措施,FED基於聯邦主管機關的權責,仍然以公平公開態度進行整體性的處分。【記者 鄭惠慧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