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屆監察委員任期將於今年屆滿,賴清德總統已核定成立「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協助總統提名監察委員人選。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憲法賦予彈劾、糾舉及審計權,部分監察委員並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同時肩負促進與保障人權之責。為維繫國家憲法機關正常運作,總統將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組織法等相關規定,提名第7屆包含正、副院長之監察委員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為行使憲法賦予之提名職權,總統已核定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設置要點,並由蕭副總統美琴、總統府蕭資政新煌、陳資政博志、司法院黃前大法官虹霞、總統府李國策顧問金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