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濫權者用惡法玩弄百姓 冤案數不清

2024/03/25    文/李維/專員

政府並不重視法稅228事件,還強壓這樁極度凌虐稅務人權,不讓國人知道,更不會讓國外人權組織知道。讓財政部國稅局肆無忌憚的要求立法院通過違法的稅務獎勵金,從此稅務獎勵金從無法源變成財稅員可以合法領取稅務獎勵金,讓稅官可以肆無忌憚的開出沒有證據的稅單,此舉,將讓稅災戶成倍的增加,讓法稅改革聯盟形成更大的一股推動稅改的力量,一旦全國串聯起來,這必然是台灣最大的一股地氣,不容國家領導人忽視。

執法者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尊重司法審判的的守法者,相對的就要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行政法院用這樣不公不義的方式,讓國稅局勝訴,成功的強課百姓的稅,這根本是強奪民財的違憲判決,完全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公然接受被告國稅局的指揮,被人民認定這是稅單後面的稅務獎勵金。然而運氣不好的,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守法者當犯人般看待,法院是好人的禁地,有多少的冤案,就是如此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台灣的民主卻走回頭路。

德國的法官具有獨立性,聯邦的財稅法院不會是各機關「延伸的一隻手」。德國財稅法院法官的遴選與培訓過程,首先必須具備一般法官資格,念完四年法學院,到稽徵機關實習至少兩年,還須檢附國家考試,取得超過一般水平以上的優良成績。此外,還要不斷自我學習。德國財稅審判權與法院體系能獲得信賴,其原因有三個方面:1.財稅法院不斷在重要的稅法基礎議題,做出貢獻;2.在高度複雜的稅法案件中,常常是納稅義務人獲得勝訴;3.財稅法院的判決結果形成行政與立法權之間一點緊張關係。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提到,二二八發生已經77年,歷史傷痕猶存,但解嚴後的台灣依然發生很多公權力侵害人權事件,其中被學者稱為「法稅二二八」的太極門案件到現在稅務案件都沒有平反,讓人很心痛。台灣已經成為人權立國,太極門稅務案件有6個年度,其中5個年度已經歸零,民國81年度這個案子在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顯然是錯誤的,可是財政部堅持說是法院判決的既判力,進入強制執行,政府強奪民產這是很不應該的事。太極門案件的真相到現在還沒完全公開,行政官員違法濫用公權力,剝奪人民自由、生命與財產,造成痛苦。民主化的今天,要厲行法治保障人權,不合時宜的稅法規定,應該修正的就要趕快修正。太極門案由刑事案件衍生出來的稅務案件,拖了27年現在進入第28年還不能完全解決,這就是共犯結構到今天還存在。希望大家繼續往前走,也希望太極門案件可以早日得到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