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國稅局亂開稅單 納保法到底保護誰?

2024/03/23    文/林忡/督導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看似對人民保護,其實魔鬼藏在法條中!納保官由稅捐機關指定,那不就是要輔導您乖乖繳稅就好了!其次,不懂稅法的法官,只要到大學修習學分就可以在稅務法庭審案了,要知道稅官都是通過國考取得資格的,結果法官還是要稅官的指導來審案及判決,那人民還有勝訴的機會嗎?所以,納保官也是官官相護,政府一再倡導要提昇人權,政府各級單位也聲聲附和會修法改善並做到,但至今還看不到有政府單位主動為人民爭取人權,若說制定「納保法」或通過「稅務專業法官」,美其名是保護納稅人,實際上是「黃鼠狼拜年,沒安好心」,都是財政部國稅局的人馬,或是官官相護站在同一陣綫的,反而戕害人權更甚!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9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近1431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期盼百姓有勤政、廉政的政府,不要老是「口口聲聲愛台,骨子裏做的常是傷害國家人民的事」,財政部最毒的是縱容國稅局亂開稅單後,人民告上國稅局要求撤銷違法的稅單;卻指導懂法不懂稅的法官採用國稅局的說辭寫判決文,百姓只剩6%勝訴的機會,但被國稅局重開稅單後,百姓仍然保不住6%勝訴的財產,政府用國家暴力拿走了100%的稅收,包括冤、錯、假的稅單,百姓不怨政府,要怨誰?

稅務糾紛占行政法院受理案件約九成以上,行政法院司法官的違失情況比其他法院嚴重很多,是專業不足還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值得警惕的是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狂飆84.6%與76.5%;因而,奉勸行政法院的法官不要僅憑國稅局提供的資料,就做為最後定讞的依據,因為不適任法官的剋星「法官法」,已正式上路執行為民除害的任務了,「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實施七年多了,處處自曝其短的稅務專業法官,行政法院稅務專業法官產生過程讓人失望,更令人懷疑其專業能力!

執業會計師40幾年的中正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張進德,早期在財政部稽核組工作,感慨租稅正義已蕩然無存,而且租稅課徵已經侵害人民財產權。他舉近3年超徵為例,民國112年度超徵3,860億、111年度超徵5,237億、110年度超徵4,327億,光是3個年度超徵1兆3,400多萬,表示違法亂徵、國家預算功能失能、稅制沒有完全考慮到物價指數及稅法違憲。他提到,《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量能課稅,是憲法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必要生活費都要扣除才有尊嚴基本生活,但物價上漲,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沒有跟上,人民稅的負擔越來越重。像新加坡薪資所得稅率15% ,台灣40%,國際高級人才當然請不到,台灣人才也會外流,財政部禍國殃民把台灣搞垮!再看少子化,台灣婦女為何不敢生小孩?新加坡職業婦女3個孩子育兒費用最多可以扣到薪資60%,政府綜合所得稅薪資所得佔70%很不合理。租稅正義蕩然無存,這些都將影響國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