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濟穩輸難贏 民告官猶如請鬼開藥單

2024/03/22    文/林唐/行銷經理

國稅局官員行政怠惰,未做實地調查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小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人民要行使訴訟及訴願權,就要先繳稅單的三分之一,才有資格進行後續訴願及訴訟程序的執行;這種武器不對等從一開始就渺視人權的做法,只能說是人民行使訴願權利的荒唐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卻自以為是王法而不自知。國稅局簡直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基本人權薄弱毫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稅官宰割。

眾所皆知,人民的行政救濟是一條漫長且「穩輸難贏」的過程,多少百姓的人生歲月都斷送在這無法掌握的未來。政府告訴人民「司法為民」,要相信司法;不行的話,民還是可以告官來保障自己的權利,行政法院也是為民而設,然殊不知在官官相護的體系下,民告官根本就告不動,浪費時間,最終又回到原點,一點幫助都沒有,徒然浪費人民的生命財產!行政法院的法官專業是常受到質疑的,因為不懂稅法,所以往往依賴國稅局來當打手,這樣的行政官司,人民告官就像請鬼開藥單,勝訴率微乎其微,只是自討苦吃而己,讓行政法院只是擺好看的。稅務行政救濟程序有必要通盤檢討,打掉重練,改革必須著重公平正義,如何避免政府打假球的現象,方能重建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

以德國的稅務法庭的法官為例,每個法官都會計算稅額,因為他們以前不是稅務律師就是國稅局的高官,他們深諳稅法,實務經驗豐富。臺灣過度強調期別、資歷的升遷制度,儼然辛苦個十幾年,就可以拿到升官的門票。在這樣缺乏專業訓練配置的制度下,怎麼鼓勵年輕的法官學好、充實他的專業知識?如何能做好專業的稅務裁判?培養具有專業素養法官、成立專業稅務法庭,是臺灣解決日益高升的稅務爭訟的當務之急,讓賦稅人權有出頭天的一天。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表示,台灣民主化之後,民國85年還是發生太極門事件,眾所皆知太極門是名門正派,卻因檢察官違法認定為補習班,違法起訴為詐欺、逃漏稅捐,甚至違法羈押相關人士。所幸第一審、第二審、第三審均認定太極門無詐欺、無欠稅,判決無罪確定,理應還給太極門清白,卻因檢察官違法起訴移送國稅局違法課稅。國稅局是專業的行政單位,應當對稅有相當的了解,竟然未經調查就違法課稅,導致至今太極門案仍未解決。經過多年的救濟途徑,唯獨81年度因高等行政法院違法認定,導致要繳稅,顯然是行政不法與司法造成的冤案。台灣號稱民主法治國家,但太極門案件已經二十幾年還是無法解決,林燦都從司法的角度提供他的見解:1.審判程序有問題,不同審級審判同一案件,法官未迴避而駁回本案;2.法官要專業,正確使用法令,裁判品質才能提高,人民才能信服;3.課稅一致性,太極門如果應該繳稅,應該每年都要繳,如果不該繳稅就都不該繳,為何唯獨81年要繳?因此本案應該要平反,恢復救濟,期待太極門事件早日獲得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