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無法無天 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

2024/02/07    文/陸羽/助理

國稅局開徵稅收,常自認為是依法行政,如依條例、徵收細則相關作業辦理,細則與條例只是命令而已,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應以法律訂之,不得以命令訂之。而財政部發布之9000多則解釋函令,都是未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及未經總統頒布實施;這些解釋令有90%以上是不合理,但至今還再沿用,連專業的會計師、稅務代理人都搞不清楚了,又如何要納稅義務人來遵守呢?

而國稅局官員行政怠惰,未做實地調查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小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人民要行使訴訟及訴願權,就要先繳稅單的三分之一,才有資格進行後續訴願及訴訟程序的執行;這種武器不對等從一開始就渺視人權的做法,只能說是人民行使訴願權利的荒唐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卻自以為是王法而不自知。國稅局簡直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基本人權薄弱毫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稅官宰割。

台灣和新加坡兩者在稅務方面的落差,大概將近10至20%,如果以稅的觀點去思考,這些科技大老們當然會想當外國人。根據台灣現行法規,無論薪資董監酬勞或是股利都得課稅,最高稅率40%,相較之下,新加坡則直接少課一半,對於當地的產業發展,條件相對誘人,再加上新加坡不課海外所得稅和遺產稅,如果一年在台灣沒有住滿183天,扣繳稅率只有20%。

前台南縣長蘇煥智指出,瑞士山莊這個不義遺址是現在進行式,政府還繼續在迫害台灣人民的納稅人權。人民要提起訴願,以前要先繳交二分之一,現在改為三分之一,大法官曾宣告稅務糾紛要百姓先繳二分之一是一個違憲、不公平的稅務負擔,是剝奪人民訴願權與訴訟權。後來財政部改為三分之一,他質疑,二分之一已是違憲,三分之一難道就不違憲?有多少企業因為繳不起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而被迫關門。對於太極門案,蘇煥智說:「不是法律問題,是良心的問題!」一個有良心的財政部長就可以解決。就因為財政部長、行政院長、總統沒有擔當,才會耽誤太極門人28年的青春。「最重要的是有良心的總統、有良心的行政院長,不要閉著你的心,不要閉著你的耳朵,應該立即平反太極門案,把不義的財產還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