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利於人民的法條來處罰老百姓 無疑是雪上加霜

2023/11/11    文/童小/秘書

賦稅人權已成為現今最重要的議題了,如果政府又一味地枉顧人民的權益,不以民為主,到頭來若因官逼民反才是最大的致命傷,政府真的非得要公然地強奪民產,置人民於死地,還不肯罷休嗎?政府口口聲聲要照顧人民的生活、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然而骨子裏頭,「劈材連材板都不放過」卻蠻橫地搶奪人民的財產財,多可怕!

各國政府為了海外資產回流,將稅率降低在2%-10%,而台灣卻高於20%,再加上109年新增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高達1431萬件,這當中有多少是對不合理的稅制消極的抵制?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5%,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政府官員審理案件往往搬出法條來當擋箭牌,「依法行政」就是最大的藉口了,然而「差之毫釐 失之千里」就在於法律的追溯期認定;執行單位不能只單憑法理的解釋,就不顧實際的狀況,同樣國稅局在處理稅務案件,也是鑽研課稅的核課期,在9000多則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中,找出不利於人民的法條來處罰不懂法的老百姓,往往都是讓百姓有雪上加霜之感覺,政府不能站在人民的立場,總是忽略政府是要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的神聖使命,而執著在「依法行政」,只是在斲傷小老百姓基本人權,盡情玩弄侵犯而已。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暨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剖析,台灣稅務訴訟人民低勝訴率的原因:一、照本宣科的法官養成教育,欠缺保護納稅人基本權理念的薰陶;二、長期司法行政集權控制下的法官任用遷調管道,不同理念的法官受到排擠;三、嚴密行政管考與職務監督下的辦案環境,維護國庫安全甚於保障人民權益;四、合議庭少數意見不得隨同判決書公開發表,維護納稅人基本權的見解被壓抑;五、終審法院庭長不受任期限制,有權無責;六、稅務案件專業法官證明書取得容易,財稅專業能力不足。他呼籲,深化民主改革,解構統治者對司法權的挾制,為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