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人員為了獎金 走火入魔

2023/11/01    文/林唐/經理

法務部藐視監察院、藐視憲法,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依法議處,但法務部居然假借「調查」拖延時間,以「超過時效」讓侯寬仁脫身! 違法濫權檢察官真的喬不出法律可懲處嗎?在109年9月第6屆監委通過首件彈劾案,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會石木欽,調查監委指出,彈劾權的行使,無論是從憲法或監察法,並無行使彈劾權只有10年時效規定。以228事件來說超過30年照辦,江國慶超過10年一樣追究違法官員責任,國外甚至連二次大戰納粹違法官員,超過70年還是追究責任。

台灣司法的自由心證跟著檢察官走,隨便指控一個人犯罪。這段辛酸血淚史,任人都會掬一把同情之淚,雖只是冰山之一角,但在現今接踵直至的執法人員侵害人權之事,的確是有樣學樣,反正都奈何不了我,可憐百姓如俎中肉,只有任由檢察官宰割了!

以德國的稅務法庭的法官為例,每個法官都會計算稅額,因為他們以前不是稅務律師就是國稅局的高官,他們深諳稅法,實務經驗豐富。臺灣過度強調期別、資歷的升遷制度,儼然辛苦個十幾年,就可以拿到升官的門票。在這樣缺乏專業訓練配置的制度下,怎麼鼓勵年輕的法官學好、充實他的專業知識?如何能做好專業的稅務裁判?培養具有專業素養法官、成立專業稅務法庭,是臺灣解決日益高升的稅務爭訟的當務之急,讓賦稅人權有出頭天的一天。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表示,在司法生涯中判了很多案子,但是從沒有判過刑法第125條濫權起訴,及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但是偵辦案子的人員及稅務人員真的都有那麼好嗎?袁從楨認為當政者要正心誠意,不能有私心。每一個法官心靈品質,比改革重要。對於三思而後行這句話他認為,第一個想法幾乎是良知的判斷,再多想就是私心,會考慮自己的利害。一般正常的公務員為了考績都會走火入魔,何況稅務獎勵金?本來就沒這個東西,誰發明出來?他嘆息,這會促使稅務人員為了要得獎金,不怕冤枉人,弄出走火入魔的事情,這是最讓他痛心的。對於太極門案,稅單用間接推計的做法,並沒有經過財政部的核可,違反所得稅法第83條之1。稅務單位違法,所以81年度判決是違法,就不能執行,政府執行太極門土地是不當得利,是可以被質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