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違法官員 斬除司法毒瘤

2023/08/17    文/林七/襄理

官員違法事件層出不窮,「縱容」只是讓「違法」事件愈演愈烈,當然沒有適當之處分,人權保障最後只有落入空談,所以奉勸執法者在大談司法改革的同時,請先自省對違法官員的處置,尤其重大違失者,豈可蜻蜓點水般帶過?不要讓官官相護變成口頭禪,讓司法人鑽法律漏洞,成為司法毒瘤。

台灣濫權起訴的現象較嚴重,故法官作出無罪判決的比例比日本高出很多,顯現台灣的司法人權被戕害很嚴重。過去曾有檢察官濫權瀆職,指揮各部會、媒體等協同辦案,用盡手段迫害被告。更可怕的是甚至長官不但沒有懲處他,反而讓他升官發財,這要如何獲得百姓對司法的信任;所以現在要司法改革,法官法除了敘獎外,也應要有懲處,甚至淘汰的制度。

侯寬仁檢察官仗恃「公權力」,從不反省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很低;再加上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司法人權蕩然無存,這款的惡檢早就該轟下台了,卻還能升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繼續危害百姓呢?盼國家能真正給予人民的是公平正義的社會,透明公開化的行政處事。試問台灣的法稅人權跟國際人權距離有多遠?司法與稅制的改革腳步為什麼牛步化?政府要加油!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暨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指出,法務部正在推動一個法案,下個會期法務部應該會送到立法院,趕在這屆立委的最後一個會期通過《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組織法草案》。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要成立一個獨立性客觀又有中立性的司法科學委員會,臺灣的很多冤案都是因為不夠科學,強調被告自白,但自白都是用不正當方法取得。所謂科學鑑定都是送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只要1萬個案件裡面有一個錯誤的話,等於就是送上斷頭臺了。吳景欽認為,鑑定有「機構效應」的問題,檢察官是屬於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也屬法務部。吳景欽認為,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強調要有獨立客觀中立性,鑑定機關就不應該設在政府部門裡面,若設在政府部門就不夠獨立。吳景欽質疑,臺灣的司法改革為什麼永遠這麼失敗?司法改革最主要改革的對象是檢察官和法官,但是每次司法改革,都把負責實踐司法改革的權責單位交給司法院和法務部,它是要被改革者,怎麼會把司法改革交給它?有可能改革自己嗎?這位法醫研究所的所長有可能承認自己是錯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