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吏」為獎金浮濫開單 賦稅人權何在?

2023/08/14    文/劉映藍/會計主任

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再加上行政法院非專業法官,因而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不就等於是只吹國稅局勝訴的黑哨殺手嗎?老百姓那贏得了官司?唉!「行政法院」被稱為「敗訴法院」其來有自,恐怕對百姓而言,國稅局、行政法院就是最大的殺手呀?那有好的就要分獎金、論功敘獎;做錯事就沒事,還要由國賠了事,也就是拿全國納稅義務人的血汗錢,來替他擦屁股,太不公平了!最讓百姓痛恨的是,被吃定了,還被官員裝無奈的說「惡法亦法」。

稅官為了獎金浮濫開單,是積習已久的官場「獎金分紅」文化,依官階大小,官位愈大分的愈多;官員為了既得的利益,當然要全力護航,利用獎金「合法」地去賄賂自己的部屬,努力去查稅濫開單,開單愈多獎金相對愈多,何樂而不為?

今年已經85歲高齡的前監察院王建煊院長「王聖人」,就拿將近三十多年前王建煊擔任財政部長之初,驚覺自己帳戶裡多出1000多萬元的查稅獎金,他說基於廉潔自持,分毫未取,與此相關的是所謂的「查稅獎金」。但104年,與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刪減查稅獎金並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我們想要問: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前部長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

黃坤光於7月13日參加「太極門冤案平反十六周年論壇」時指出,民富方能國強,而租稅課徵既與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關係最密切,卻又是治國者權力展現和利益掛勾所在,「稅吏」通常被要求以多課稅為能,而成了貪官酷吏代名詞。政黨輪替已兩輪,執政者卻多以自身及政黨利益為優先,施政以擷取選票為前提,以求持續當選,致政府組織越修越大,領公餉人員越來越多,幾無自動減稅或要求稅務人員必須依法課稅者。輪替的財經部會首長又多法律人,既乏財經專長又多五日京兆,政策都是短期應急,而無長期規劃,造成相關部會權責認知不明,只會爭功諉過。民主法治變成服務政黨政客而非人民,貪瀆案件由事務官之小貪瀆變為政務官及政客之大貪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