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濫權無人權觀 對人民的迫害至深

2023/08/05    文/林大慶/自由業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一項明文規定「偵查不公開」原則,但是侯寬仁檢察官偵辦案件時,不但主動向記者發布消息,還帶媒體前往搜索現場大肆拍攝報導,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企圖營造未審先判的效應,嚴重影響相關人等的名譽。再者,辦案要講求證據,侯寬仁偵辦手法卻是三番兩次製作不實筆錄,企圖對嫌疑人羅織罪名或導致錯誤判決,曾多次與侯檢察官交手的律師直言此人堪稱「慣性偽造筆錄的累犯!」監察院指侯寬仁不當濫權偵訊的案件不只一件,是有不當行為檢察官中最顯著的一位,其令人嘖嘖稱奇的事蹟,被列為「第三屆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之重大人權保障案件。

法務部藐視監察院、藐視憲法,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八項重大違法要求法務部依法議處,但法務部居然假借「調查」拖延時間,以「超過時效」讓侯寬仁脫身! 違法濫權檢察官真的喬不出法律可懲處嗎?在109年9月第6屆監委通過首件彈劾案,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會石木欽,調查監委指出,彈劾權的行使,無論是從憲法或監察法,並無行使彈劾權只有10年時效規定。以228事件來說超過30年照辦,江國慶超過10年一樣追究違法官員責任,國外甚至連二次大戰納粹違法官員,超過70年還是追究責任。

就像太極門冤案一樣,即使法院都三審無罪無欠稅確定,這樣不實的指控卻仍然扯不掉,即使侯寬仁檢察官在受到監察院調查時,都承認沒有查證所謂的「受害人」名單是否屬實,就草率起訴,但太極門所有受到冤案影響的人,他的生活、他的工作、他的名譽早在檢察官濫訴當下就毀掉了,這幾乎是不可逆的傷害。太極門冤案爭取平反就可以看得出來,當司法混入政治,對人民的迫害有多麼的深。

方文君律師表示,民國96年7月13日,刑事三審級法院判決太極門無罪、無欠稅確定,無更審紀錄,是台灣刑事訴訟史上空前絕後的社會矚目案件,全案並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經監察院調查確定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明顯犯有八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未予懲處,公然藐視監察權。民國99年監察院再度糾正法務部延宕懲處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疏失,是「衝撞現行五權憲政體制,有重大違失」!極具爭議性的檢察官侯寬仁不但沒有受到任何懲處,反而一路升官至廉政署副署長、法醫研究所所長,還籌劃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升格為國家二級機關國家司法科學研究院。方文君憂心表示,由這樣一位違法濫權又缺乏人權觀、科學觀的人擔任國家最高科學鑑定機構的院長,科學鑑識是否就變成一言堂,任何其它的鑑定,將一律會被否定,要翻案也會變得更加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