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稅猛於虎 政府莫違憲侵占人民財產

2023/06/25    文/林亞/文字工作者

被指為「養老法院」或「敗訴法院」的行政法院,不諳稅法的法官遵奉財政部的解釋令,不管是後來發現新的證據或新的事實,應該要推翻之前的錯誤判決、或者稅單原處分不對就應撤銷,結果判決是一錯再錯,造成了許多恐龍判例,以及讓人民痛苦不堪的萬年稅單,視人民的生命財產權如糞土,真不該,所以稅政的改革也是刻不容緩的。

政府怎可用惡法侵佔人民財產呢?憲法第15條明白指出: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亦即自己計算錯誤多繳稅,不管多久以後,只要發現錯誤本就應歸還給人民,這本是人民的基本人權,政府利用此惡法侵ˊ佔人民財產,就是違憲,這樣的惡法請立法院修對了再通過,若是照財政部版本通過,那實在是不應該,有虧人民託付。

稅務機關這些多如牛毛之解釋函令,及不當之課稅命令,造成擾民事件處處可見;往往因與稅務機關、行政救濟、法院間來來往往就要好幾年,怕事情尚未解決都已心力交瘁,或死、或病、或家破人亡等,無法抵抗只好妥協了,任由稅務機關的宰割,有夠可憐吧!財政部若只為維護本身的課稅權,卻無視於嚴苛的課稅命令已超越母法,怨聲載道民怨四起,殊不知苛稅猛於虎,稅務機關該好好檢討其不當之處了!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指出,所得稅是最複雜難懂又變化最多,而且具有延續性的國際共通稅目,只要實施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國家,都有相同的課稅目、相同的課稅標的。所得稅法大約100多條,但是由稽徵機關解釋的解釋令卻有上千條,完全脫離了律法的規定,也造成非常多的解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