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實現國際兩公約 保障人民權利

2022/05/06    文/林文/退休教師

近日,台灣特別聘請人權專家與NGO團體,針對國際人權「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台灣人權保障的進展將攤在陽光下,那就是台灣是否「真正」信仰民主、自由、人權與法治的價值?之前法務部對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要求司法院進行修法!然而實際效果並未彰顯,國內進行修法也如牛步,這個攸關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得權益,之前場外抗議人士會認為政府只是在作秀而已,並沒有真正落實兩公約,希望今年能符合國際的腳步。。

到底稅務執法官員是如何看待國際「人權」兩公約?人權承諾只是開端,有所行動才能確保人權的落實。在開始承諾的同時,也代表著每個人都有權利要求政府,實現人民在公約保障下的權利,而這也是為何我們要持續監督政府的理由。政府承諾遵守並且落實人權,才是「人權立國」真正的意義所在。難怪國際人權團體看不下去,一個國家不應該自稱有人權,實際上卻行迫害人權之事。自從政府在13年前簽署兩公約的批准書後,兩年內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制訂法令、修正或廢止及改進行政措施,然而實際效果並未彰顯,國內進行修法也如牛步,呼籲政府應正視國內法的修正與執行。

最大侵害人權的以司法、稅法為最,依據民調顯示,人民對司法約有八成的不滿意,稅法呢,恐怕是百分之百的不滿意,因為這麼多年來,首先,台灣稅收年年不斷的調升稅收目標後,仍然是可以年年超徵稅收千億左右;再者,依據法務部統計,109年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計1431萬件,這其中不管是欠費或是欠稅都是很嚇人的;三者,稅務的行政訴訟案件,百姓敗訴率94%,而勝訴的還可能被國稅局再重開稅單,這要人民如何滿意不是稅改的減稅!

反觀稅務人員,擁有鐵飯碗之後,只推敲、學習「查稅技巧」,等著領取獎金、努力鑽研升遷管道,而不落實「賦稅人權觀念」;追稅成功搶著領領獎金,錯了也不會認錯修改,讓百姓走上無止境的訴願啊!東吳大學葛克昌教授曾說「全世界各國稅務員都受過法律訓練,只有台灣沒有」,聽了令人毛骨悚然,難怪台灣的稅務員開起稅單來更脫序,更是無法無天,也不用負任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