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總統特赦彌補司法缺失 不如檢察官良心辦案不濫起訴

2022/05/02    文/呂政懿/金融業

為落實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之貢獻,以符應國民正當法律感情,蔡總統已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後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前國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使兩人罪刑之宣告均無效。

韓豫平、張淯森兩人於104年分別任職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之參謀長、行政士,因違反國防部加菜金作業規定,以團體加菜金支付指揮官宴請下屬餐會之3名軍眷,費用共計2,880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之罪刑,分別遭處4年6個月、1年之有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我們肯定總統體恤民情,對於司法行政不合理的判決,透過總統特赦的方式,亦不失彌補司法行政缺失的方式之一。但是如果一開始,檢察官本著良心及法律辦案,不要濫行起訴,不是更好嗎!

台灣冤假錯案何其多?很多都是檢察官沒有證據濫權起訴,第一銀行押匯弊案的受害者之一柯芳澤,經歷30年更12審,終於得到冤獄賠償,如今已是80多歲老翁,人生早已支離破碎!
人權指標性案件,26年前遭到公權力迫害、政治整肅的太極門假案是由侯寬仁檢察官一手主導,以假證據、假證人構陷太極門師徒。監察院主動調查侯寬仁犯有八項重大違法,其中特別指出起訴書與證據資料扞格矛盾,不可提起公訴,監察院將侯寬仁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官官相護,侯寬仁不但未被懲處,反而一路升官。

來自世界25位國際人權專家學者共同寫信給蔡總統,義大利新興宗教研究中心創始人暨《寒冬》雜誌總編輯Dr.Massimo Introvigne強調:台灣政府沒有正確理解太極門案,這不是一個國內法稅方面的案件,而是以宗教信仰自由為本的人權迫害案。太極門海外弟子熱愛祖國台灣,希望台灣消除過去威權主義的陰霾,提升其國際形象,成為一個真正民主、人權至上的國家。總統特赦是愛民的表現,但是違法官員沒有淘汰嚴懲,還會傷害無辜人民,法務部長能體民所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