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連基本的言論自由都沒有 憲法淪為一張白紙

2022/04/26    文/許清心/ 托育人員

台灣從戒嚴時期到解嚴時期長達38年,從威權時期的統治漸漸邁向民主自由的國家,行政院也在105年12月19日核定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今年小英總統也透過臉書指出感念鄭南榕為了堅持理念的奮不顧身,也感謝所有在那個威權年代,為了台灣,為了自由民主,犧牲個人,歷經苦難也要挺身而出的每一位先行者,「正因為他們的無私奉獻,此刻的台灣人可以自由思想,可以大聲說話,可以沒有顧慮的爭執不同,享受與所有進步國家沒有差別的自由。」

但是現今的台灣真的是個民主言論自由的國家嗎?這些年對於言論有自由被迫害的事件從沒斷過,舉凡2020年9月19日竹北黃姓志工媽媽因為一個表達稅改訴求的舉牌行為卻被警察盤查並扣押長達7小時 ,導致黃姓志工媽媽得了急性創傷壓力症候群;而2021年的中壢詹老師事件只因為不配合警察臨檢並且在過程中脫口而出說了一句你很蠢的話當場被員警大外割在地上壓制痛到尖叫;2022年3月21日 張靜律師因為一件陳年的告訴乃論舊案被採取高強度的搜索,讓關心此案件的律師們都出來發聲力挺,這根本就是查水表!

台灣憲法,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但遺憾的是,對於言論自由在這幾年只要是面臨對於公權力時人民都是會被打壓,甚至危及生命財產權。

什麼是真正的民主國家?筆者認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連總統也不例外,俗話說的好: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身而為人都是平等的,民主自由的國家如果無法讓人民連基本的言論自由權力,憲法的保障只能淪為沒有作用的一張白紙,當政府一直高喊轉型正義時,面對人民的言論自由更要給予公正及謙卑的態度處理事情,才是真正民主自由國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