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認錯良心行政 才是台灣人之福

2022/04/04    文/梁馨/自由撰稿人

4月1日甫過,變成了歷史。在維基百科中搜尋,這一天發生了什麼大事?1940年4月1日:政府通令全國,尊稱孫中山先生為中華民國國父。遙想國父革命,推翻了帝制,建立中華民國,然而追求民主與人權的路,「革命尚未成功」。現在民國111年4月1日在台大應力館國際會議廳舉辦的「以民為本 良心行政 法稅改革」論壇,聽到專家學者與菁英們對國家人民的愛。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黃俊杰指出,良心行政就是依法行政,錯誤違法的強制執行可以回到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申請退稅。雖然一一0年稅捐稽徵法修法第二十八條附加了違憲的限制,如果這個確定判決是違憲、違法時,難道也不能申請退稅嗎?如果已經知道是錯誤的確定判決,接獲通知,難道不應該停止執行嗎?黃教授菩薩心腸,看到台灣稅災氾濫,官員蠻橫違法執行造成人民苦難當。依據執行署2020年新增1431萬件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20年來暴增7.5倍!其中有多少是冤案?補習班主任吳沛純,補習班沒買成,被追討補習班欠稅159萬5千多元,打行政訴訟勝訴也沒用,國稅局仍一再發出稅單,至今20多年來,她不僅因此罹患憂鬱症、自殺兩次,還得了癌症,連化療的救命錢都被強制執行!

受害者多達上萬個家庭,專家學者稱為「法稅228」的冤假案。含冤過了26年,源自檢察官侯寬仁與稅官聯手製造假案,檢察官捏造起訴書,國稅局用起訴書內造假金額開出稅單,同時以刑案和稅案雙面夾擊。後經監察院調查,認定侯寬仁在偵辦過程有八項重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該案經刑事法院10年3個月之調查審理,於2007年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但國稅局依舊無視判決結果,持續以當初的違法起訴書進行強徵課稅。並於2020年8月與行政執行署聯手違法強行拍賣修行道場預定地,迫害宗教自由與人權。

黃帝穎律師認為,民主法治是非常重要的,臺灣作為民主法治的後進國家,對於過去做錯的事情應該要嚴格的去要求更正,行政程序法已經提供了機制,行政機關就有義務把過去做錯,違反行政自我拘束、違反平等原則的判斷,予以更正。官員認錯!以民為本,良心行政,法稅真改革,才是台灣人之福。我們都在創造歷史,在滾滾歷史洪流中,留下了什麼?選擇「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