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是「合法討債公司」 國家機器坑殺小老百姓

2021/09/21    文/林唐/經理

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成立21年來,為國家徵起近6000億欠稅及罰緩,被民間戲稱為「合法討債公司」!根據新增欠稅欠費統計資料,104年有653萬件、105年有809萬件,106年有936萬件一路攀升至109年1431萬件;幾乎是平均不到2個人就有1個人是欠稅欠費者!而其中財稅案件比例甚高。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的名言「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讓稅官積極的發單課稅,沒有證據就開稅單,所得性質也是自己認定,也就是所得性質有爭議或是模擬兩可,就是由稅官認定發單,百姓不服就去告稅官、告國稅局,官官相護體制下,最後還是百姓敗訴,乖乖繳稅加罰鍰。若是不繳,還是會被送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查封、拍賣,欠少少的錢也會拍賣掉整棟透天厝,讓百姓因小失大,得不償失,連其他百姓看到這樣的結果,不敢對抗政府,以後都會乖乖的繳稅了,那些年張盛和掌財政部時,年年超徵千億元以上,其來有自啊!

財政部的獎金制度讓每個稅官都想領到獎金,就必需要積極的開稅單,解釋函令9000多條,隨手拿一條就能開出稅單,許多不合時宜的稅法是戒嚴時期所訂旳,都沒有修改;像百姓要申請訴願,就要先繳一半稅額,還有罰則是論倍的罰、限制出境、管收等等,這些根本是違憲的惡稅制就是戒嚴時期的威權遺毒;至今雖然解嚴了,稅制卻仍在戒嚴,許多善良的百姓都乖乖的去繳莫名其妙的稅。這些惡稅制都應該要修改,台灣才夠資格稱之為民主、法治、人權的國家。

在歐美文明國家,欠稅都是只有罰20%-30%而己,欠稅論倍的罰似有強奪民財之嫌,這是戒嚴時期留下來的專制惡法,也不禁讓人聯想,稅官開出的稅單罰額愈高,獎金也愈多,民眾不繳稅,連課帶罰的稅單更繳不出來,就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再不繳就被拍賣,欠幾百萬被拍掉房產還好,還有欠幾萬元就拍賣掉一棟房子,真的是太離譜了!一般不具法律知識的民眾有能力對抗大鯨魚般的國家機器坑殺嗎?國家公權力如此侵害人民權益,還想以為撤銷處分即可了事,而長官在官官相護的傳統下,也想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