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違法濫權追稅 人民永遠是輸家

2021/03/27    文/蕭珊/自由業

美國稅局追稅盯上網紅,Google(谷歌)是美國公司,依法有義務提供美國稅局所得資料,但沒有向我國提供相關資料的義務。台灣的國稅局也馬上跟進成立專案查核,積極蒐集並掌握相關金流、資訊流等資料,相關技術也不斷突破,呼籲網紅要誠實申報「不要跟國稅局對賭」,國稅局逮到機會就會強追稅,一個都不會放過,因為我國所得來源就要繳稅,所以這場對賭人民一定是輸家。

當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一半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人民若不服國稅局的復查決定,向財政部訴願,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即使納稅義務人,不服稽徵機關所核定的稅捐,欲提起訴願,也必須先繳一半稅額或是提供相當擔保,否則將遭強制執行,例如3千萬的稅單就要先繳1500萬才可以訴願,這和勒索有什麼差別?在美國向法院提稅務訴訟,不論金額大小只要繳交美金60元(約台幣1800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成立20多年來,累計徵起金額突破新台幣5800億元,挹注國庫收入,實現公平正義,為展現亮麗績效,與各界分享榮耀時刻,再攀高峰。而監察院針對稅捐單位調查資料統計,納稅人提請複查案件中,竟有高達54.3%被更正註銷,可見在執行署積案當中,也許稅單是本就不該開出的追繳令。想要提昇執行署績效,是要全面清查稅單的合法性,就能減少積案;對不法開出稅單的稅務員,要依法懲處,避免稅務員無實質查核,即逕行開單的惡習所造成的錯誤與惡行。執行署積案,到底是人民違法拒繳稅?還是稅捐機關濫權開單亂追稅?有待相關單位拿出魄力查清楚!

前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到校園向大學生說「你是我的眼」,要大學生當起眼線來檢舉逃漏稅了,感覺國稅局快發狂了,手段已到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據法務部統計,近18年行政執行繳庫的金額持續增加,向欠稅欠費民眾追回的總金額突破5800億元以上,貢獻國庫歲入真是「功不可沒」。這種不管青紅皂白的做法,小老百姓好害怕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