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照顧國民的政策 顧人權為首要

2021/01/03    文/林一君/資深研究員(桃園市)

總統蔡英文在臉書發文,表示「2021年的第二天,我要跟大家分享,從今年元旦開始,有很多新的政策也上路了!」她列出其中4項重要政策,為國民帶來更多照顧,有「顧青年:基本工資調漲!」、「顧荷包:所得稅基本生活費調高!」、「顧農民:農退新制上路!」、「顧交通:南迴鐵路電氣化通車!」。文末總統表示,人民的需求,就是政府前進最大的動力。新的一年,我們會陸續推出更多照顧國民的政策,請大家拭目以待!

人民可真的是迫不及待的想早點知道更多的照顧國民的政策是什麼?但更希望總統可以真正傾聽人民的聲音,例如人民非常期待稅務行政救濟的非常沒有人權的作為。當人民收到一張冤稅單時,會先到稅捐機關要求復查,顯然復查結果就是這張稅單已經發單課稅,要求人民自己找證據,證明人民自己不用繳這張稅,人民莫可奈何;再申請訴願,請人民先繳一半的稅額,財政部才會受理這張稅單的訴願,這個先繳一半稅額實是形同認罪了,如果稅額不大,很多人都繳掉算了;但若稅額很大,甚至數百千萬,很多百姓根本繳不起,結果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拍賣百姓的家產,若無家產就被管收了,一件民事案件變成了刑事犯罪,實在是非常的不合人權的精神意義!

美國人民收到稅單申請訴願是繳規費60美元(約1800元台幣),不管稅額多少,都是一樣的60美元規費,是非常符合人權的作法;實際上,台灣也有許多的申請也是收規劃啊!為何獨獨稅務如此,難道是為了稅務獎勵金嗎?人民要先繳一半才夠發獎金嗎?若真如此,那真的很不人道、很沒人權。

當人民訴願不成,只好告上行政法院,沒想到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懂法不懂稅,在法庭裡,人民說了所有有利的證據內容不被法官採用,法官寫下的判決書竟然照抄被告國稅局的答辯書,也許是法官認為國稅局是專業單位不會錯、也許是官官相護的專制作風作祟、也許有的法官年紀大了,忘記對人民有利的證據內容,還是法官也可領到稅務獎勵金,那就不得而知了。結果根據統計行政法院人民敗訴率高達94%,最可惡的是法官判人民勝時,不作終結判決,留下「另為適法之處分」,讓國稅局可以重開稅單給人民,要陪人民再重玩一次!人民恐怕是被整得不死也半條命了!

台灣的行政救濟的程序是非常沒有人權的作法,幾乎人民是沒有機會成功的獲得行政救濟,請總統可以責成相關單位參照歐美作法,修法有人權觀的行政救濟的程序作法,方是人民之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