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兼裁判的納保官 打假球騙人民

2020/03/21    文/席汝/顧問(台中市)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是要協助納稅人在徬徨無助,對於稽徵程序或自身權益等事項,納保官能站在協助納稅者的立場,擔任納稅者與稅捐稽徵機關的橋梁,且會盡力協助指導納稅者提出有利事證,以維護納稅者的權益。

然而就因納保官由現任資深稅務人員擔任,出現了球員兼裁判的情形,不但失去原本設立的精神,更嚴重侵害納稅者的權利。納保官主要協助納稅者進行稅務爭議的溝通、協調,受理申訴、陳情及行政救濟時,提供必要諮詢與協助等服務,藉由納保官設置,在納稅者及稅捐稽徵機關間擔任溝通、協調與協助的角色,有助於化解徵納雙方歧見。可是想想,台灣的官員,尤其是稅務官員也是人民不聽話,就用稅單切斷人民的命脈一樣,幾十年來有多少百姓被稅單凌虐,可惡的是有些稅單根本是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老百姓半輩子呢?真是可憐!

「納保法」已實施兩年多了,過去因主管機關財政部的怠惰與阻擋,讓法案延宕多年,解嚴以後,「賦稅人權」一直是口號而已。現在,百姓仍然是不相信賦稅人權這樣就可實踐了,因為這個法無法約束官員的良心,所謂的法條千萬條,隨手抓一條,就足以修理想要人權的百姓了。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人民勝訴的機會不到6%,法官不被人民信任超過80%以上,若稅官也來民意調查的話,應會超過94%以上。故政府若是不重視人民生計息息相關的稅務人權,如何能獲得百姓的支持呢?

稅法應建立在公平公正之下,筆者親友悲慘的人生,僅因一張錯誤的稅單,在國稅局、訴願委員會、行政法院來回折騰了幾十年了;當中訴願委員會都已撤銷了原處分,尊重人權、服務人民的心,就撤銷錯誤稅單呢?電影「不能沒有你」,男主角如果碰到不同服務態度的官員,也許結果就不會那麼慘了,所以公務員要有人權的觀念,尊重人權就不會製造人民的痛苦,有一顆尊重人權的心,必然做到為民服務,則是人民之福、國家之幸矣!

賦稅人權已列為人權調查的重要指標,這或可成為讓政府與人民有良性的互動的原動力。租稅與人民、政府、國家建設是生命的共同體,息息相關密不可分;政府課稅要合乎租稅法律,貫徹行政程序法,不違法濫權的負起舉證之責任,如此尊重人權,人民心服口服,更該讓台灣稅法速速解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