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活路給人民 不再濫用限制出境人權悲歌

2020/02/06    文/陳浪/財務經理(苗栗市)

東吳大學范文清教授認為,以限制出境為手段追討欠稅時,「最最最」重要的,就是要符合比例原則。然而目前在實務上財政部處理欠稅,常以欠稅達一定金額為唯一的要件,沒有斟酌個案狀況,動輒對納稅義務人處以限制出境,裁量過當的結果,讓限制出境淪為擄人勒索逼納稅人吐錢,嚴重侵害納稅人權益。

這個被多位學者痛批為,蠻橫不講理的擄人勒索,這種猶如土匪般的作法,卻一直在台灣的稅務機關上演著,令多少稅災戶妻離子散、顛沛流離,侵害人權至極。連國際人權專家都譴責台灣以欠稅限制出境保全稅捐是限制人民遷徙自由、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的精神。

筆者親友被一張烏龍稅單折磨了30多年,在過世四年後,還遭稅務機關以欠地價稅為由,進行最嚴厲的處罰「限制出境 凍結財產 禁止治產」,無辜的家人也長期在恐懼不安中身心受盡煎熬,令人不勝唏噓。依財政部自己的統計不到10%,因欠稅限制出境的徵起率,卻不惜動搖國本揮霍納稅人的辛苦血汗錢,對人民則殺雞取卵趕盡殺絕的作法,老百姓情何以堪!

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認為限制人民出境必須廢除,即便予以保留,也應由「法官」為決定。多數專業人士也認為,現今國際貿易頻繁若被限制出境,無法出國經商,反而得不償失。共產政權可以放心讓阿B自由出國到處辦演唱會賺錢,慢慢償還其債務;而民主台灣卻如此輕忽人權,毫不留活路給人民,太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