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要苦民所苦 提升人權為首要

2019/11/08   文/林勤/協理(桃園市)

自從中華人權協會的調查,稅務機關的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的性質,賦稅人權更彰顯其重要性,對於納稅者的保護是政府不可逃避的責任。

向來小老百姓與政府間都是武器不對等,就如同小蝦米要對抗大鯨魚般無奈,政府不尊重人民的賦稅人權,視人民的生命財產如糞土,任由其踐踏毀滅,讓人民心中萬般無奈,因為「法條千萬條 救命沒半條」。政府應致力於提升台灣的民主、法治、人權的地位,趕快積極推動戕害人權最深的司法改革、稅務改革。

小蝦米與大鯨魚的戰爭何其多?過去有一案例張姓婦女因兒子被當人頭開公司,連欠帶罰共積欠了二百五十多萬的稅款,兒子過世後,國稅局依血緣關係聲請張婦為清算人;這對母子早已失聯三十餘年,且已拋棄繼承權,清苦的她兩年多來疲於抗告,並向總統、法務部、財政部等四處陳情,都石沉大海,幾度想跳樓輕生,酷吏真的是冷酷無情,不管人民死活;更加讓人生氣的是,這家公司的負責人另有其人,但是我們的恐龍政府並沒有用心調查,隨便找個替死鬼,就發單課稅了,類似的案例磬竹難書。

中興大學張進德教授痛批,最可惡的是行政救濟,復查、訴願都流於形式,行政法院的法官官官相護,把國稅局的答辯狀複製,就變成判決理由。更扯的是,案件審理中,財政部國稅局申請一個解釋令下來,這解釋令還當判決依據。行政法院對稅捐稽徵機關無糾正及制衡之拘束力,造成稅捐稽徵機關為所欲為。行政法院的法官應該修會計、經濟,並具備使命感。

公僕做事如果能多用點心,不知可以平息多少民怨!公僕多用點心提振經濟,讓百姓多有更多的就業機會,就能多繳所得稅,企業老闆也能多繳營業稅,這樣才是賢能政府藏富於民的好政府、好國家。但是現在政府官員都不尊重百姓人權,執法者都用自己的認知辦事,不管人民的死活,那百姓要這樣恐龍政府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