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用惡法荼毒百姓 官官相護保護傘作祟

2019/09/27    文/林霏霏/自由業(桃園市)

前年司法院依「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很草率地發給行政法院45位法官,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度高達84.06%,這紙證明書是官官相護的保護傘嗎?從戒嚴時代開始,直到解嚴將近40年的今天,一個始終沒有改變的現象,就是行政訴訟中人民的敗訴率始終在9成左右,稅務行政訴訟的敗訴率甚至接近9成5,政府用惡法荼毒百姓,擺明了政府永遠是贏家!

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再加上行政法院非專業法官,因而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不就等於是只吹國稅局勝訴的黑哨殺手嗎?老百姓那贏得了官司?唉!「行政法院」被稱為「敗訴法院」其來有自,恐怕對百姓而言,國稅局、行政法院就是最大的殺手呀?那有好的就要分獎金、論功敘獎;做錯事就沒事,還要由國賠了事,也就是拿全國納稅義務人的辛苦血汗錢,來替他擦屁股,太不公平了!最讓百姓痛恨的是,被吃定了,還被官員裝無奈的說「惡法亦法」,卻都不修惡法。

往往因為政府執法上的不嚴謹,以及台灣稅務稽徵品質備受爭議;再加上而行政法院又傾向稽徵機關,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案件,人民敗訴率高達94%,有的尚在行政救濟未結案,一旦公司或個人的資料「全都露」,絕對會影響公司正常操作、信用破產、公司形象受損等等,這些後果要由誰來負責把公司弄倒了,有的弄走了,民眾的就業機會也少了,真不知國稅局以後要向誰課稅,最後國家也倒了,真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