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寬仁檢察官恣意違法濫權 就是加害者

2019/08/12    文/鄭翊妡/自由業(台北市)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侯寬仁近日返鄉嘉義縣府演講傳授法律針對「圖利與便民」專題演講,希望公務員都能依法行政,勇於任事,提升公部門為民服務品質,為民眾與國家盡心力。此則新聞不禁讓人「啼笑皆非」,過去侯寬仁的豐功偉業如數家珍、呼風喚雨,號稱「司法藍波」的辦案手段更是令人嘆為觀止!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侯寬仁,「先射箭再畫靶」的辦案風格,曾辦數件台灣受矚目之案件,如周人蔘電玩弊案、股市禿鷹案、台北市市長特別費案、太極門案、雲林土庫案等,一辦起案來就風聲鶴唳,媒體每每以英雄之姿吹捧,更在偵查期間屢屢向媒體透露風聲,營造民粹輿論未審先判。還曾因濫權起訴被監察院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

法務部應主動追究侯寬仁涉嫌偽造公文書的刑責,更應追究侯寬仁涉嫌濫權起訴的刑事責任。然而官官相護之下,這些年來侯寬仁完全沒有遭到任何實質的懲處。然而去年9月竟被派任為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專司肅貪業務。這著實令人詫異「天理何在」!張靜律師曾說:台灣檢察官權限之大,很容易毀了一個人的身家性命、一個企業的生存發展,何況檢察官恣意地違法濫權呢?

檢察官身為伸張正義的司法人員,侯寬仁卻恣意知法犯法,踐踏人權於無形,浪費司法資源及國家公帑,卻不須負任何法律責任,不就擺明檢察官體系濫權無刑責?違法辦案仍能高陞官位嗎?司法不公案件「罄竹難書」,「司法真改革」遙遙無期?尤其公務員懲戒法除了貪污以外,也只是做做表面的紙上談兵而已!司法又怎能獲得人民信賴呢?筆者認為政府倘再縱容「加害者」讓之「逍遙法外」,不如讓「選票革命」翻轉司法正義,人民覺醒,選賢與能,睜開雪亮雙眼,不分藍綠,選出能與人民站在一起,為法稅改革把關,監督政府的民代,是為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