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打假球攏係假

文/黃小花/自由業(台北市)

司法院口口聲聲說要司法改革,司法院近日頒佈的《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公佈後,有48位法官提出「稅務專業法官」的申請提送至司法院第4次人事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有45位現任行政法院法官依該點提出「稅務專業法官」的申請,經該人事審議委員會審核全數通過,通過率竟達100%,人人有獎,這是哪門子的改革,換湯不換藥,簡直就是讓素有敗訴法院之稱的行政法院法官就地合法化,應驗民間諺語「請鬼拿藥單」,人民註定穩死,根本不靠譜。

據司法院網站資料統計法官的歷年判決,一整個年度全部判人民敗訴的法官也在此就地合法化名單中!以高居敗訴法院之冠的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為例,以2012年一整年來看,法官林秋華共承審68件稅務案件、劉錫賢共承審56件稅務案件,人民百分之百敗訴。2016年全年莊金昌共審54件稅案,其中53件人民敗訴,另一件只是將罰鍰減為一半,人民還是敗訴,等同敗訴率100%,總共178件稅務訴訟,人民全盤皆輸。這等法官的「專業」,如此的稅務「專業」法庭, 讓它就地合法化,豈能令人民信服!

像人民對稅單有爭議,要進行救濟,就要先繳1/2稅額或提供擔保,否則就會被強制執行、拘提、管收。沒錢繳納1/2稅額,很抱歉就只能自認倒楣,自行吞下該烏龍稅單,卻也因此造成很多家破人亡、跳樓自殺的人倫悲劇事件。而如果有能力繳1/2稅額去打行政訴訟,也不用高興太早,因為以104年司法院資料顯示,稅務案件人民勝訴率只有4.8%,好不容易耗盡人力及財力來到行政法院,假使很幸運以人民這麼低的勝訴率打贏官司,但因為行政法院法官常不自為最終判決,總是判決以另為適法之處份帶過,結果該稅單又回到原點國稅局,國稅局就還是照常開出稅單,讓人民又陷入另一場的行政訴訟輪迴,以人民這麼低的勝訴率,這一次要再打贏的機會,簡直比登天還難,人民打贏官司不等於打贏,只能陷入永無止盡的苦難輪迴救濟中。

本來司法院讓行政法院設稅務專業法庭,職司稅務案件之行政訴訟,以求擺脫行政法院為「敗訴法院」之譏的美意,但如此粗糙的審核程序及流程,只是讓人民更生氣,乾脆直接廢掉行政法院,反正行政法院本來就是疊床架屋的機構,功能不彰,因為行政法院法官通常以吏為師,不按證據法則辦案,不自為最終判決,總是讓人民陷入無止盡的救濟輪迴,是人民稅務爭訟的絆腳石,廢掉反而更能保障人民權益。筆者建議它應該要像軍事法院被廢除掉一樣,只要在現行一般法院設置稅務法庭,反而還更能符合人民期待及保障人民的訴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