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波簽署租稅協定 有助臺商歐洲營運布局

財政部21日宣布,臺灣與波蘭歷經雙方長達20年的諮商與推動,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將俟各自完成國內法定程序且以書面相互通知後生效,並自生效日次年1月1日起適用。此為我國與歐洲國家所簽署的第15個全面性租稅協定,也是臺灣簽署的第34個全面性租稅協定。

協定共28條,主要由所得來源國就他方締約國居住人民及企業取得之各類所得,提供合宜減免稅措施及爭議解決機制。

波蘭居於歐洲中心戰略位置,是歐洲家電最大製造國,擁有龐大汽車及航空產業,2015年國內生產總值在歐盟國家排名第8,為東歐之首,GDP經濟成長率在歐盟國家排名第4。

為中華民國在歐洲第10大貿易夥伴,目前臺商在波蘭計有30家,創造約4600個工作機會,投資金額約為2億1,369.65萬美元,包括銷售電子產品、組裝製造以及筆記型電腦維修等產業;波蘭對臺灣投資主要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批發零售業以及支援服務業。

除波蘭外,其他與我國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歐洲國家包括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奧地利、比利時、丹麥、匈牙利、盧森堡、馬其頓、斯洛伐克、瑞士、瑞典及荷蘭。【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