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陞案 金管會嚴懲中信銀、中信證

針對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股票一案,金管會19日對處中國信託銀行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停止該行辦理公開收購相關之信託業務3個月,另中國信託證券同樣被處以停止財務規劃及諮詢顧問業務3個月。

金管會認為中國信託銀行在辦理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科技時,在評估該客戶風險方面,未審慎評估及探究客戶之實際收益人狀況,客戶審查評估表亦未嚴謹確認實際受益人狀況。因此對處中國信託銀行處以新臺幣300萬元罰鍰,並停止該銀行辦理公開收購相關之信託業務3個月之處分,並至缺失完成改善為止。

中國信託證券亦未善盡證券商應有之專業職責及注意,未嚴謹評估所提供財務顧問服務之對象,未確實確認服務對象之身分、其實質受益人為何及該等受益人與相關人等之關係,有未落實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執行之情事。因此對中國信託證券處以停止財務規劃及諮詢顧問業務3個月之處分,並至缺失完成改善為止。

中信金控則發聲明表示,強調中信銀與中信證是依照與百尺竿頭簽訂的合約行事,並無違反現行相關法令,對於金管會祭出的裁罰,擬提行政救濟。【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