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基本法23條三讀通過 本月23日生效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即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立法會19日在10個小時內二讀辯論、審議、三讀快速通過,並將於23日刊憲,同日生效。從港府公布草案到立法會三讀表決通過,僅花11天時間,全數通過。

歷經一個多月的意見徵詢,港府8日發布長達110頁的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據報導,當時正在北京出席中國「兩會」的香港代表透露,在草案公布前夕,他們接到召回通知,緊急趕回香港參加特別會議。

這項迅速推動立法的策略,旨在防止外部勢力干預,將對港制裁和詆毀的期間,以及可能造成的衝擊降至最低,該項法案由約莫20人組成的工作小組負責,主要來自律政司和保安局。諮詢意見期間,該小組成員篩選各方建言,再轉呈給律政司進一步研議,港府政府新聞處大多數官員,多被蒙在鼓裡。

法條中主要放進「港版國安法」尚未涵蓋的5種犯罪型態,包括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干預,以及危害國安的破壞活動,並將4種罪行訂定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包含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人在台灣的香港藝術家黃國才表示,基本法23條生效後,作家、藝術家都將受到極大衝擊,一個香港藝術家可能純粹到國外進行文化交流,都有可能被官方認定為勾結外國勢力;不過,他認為,首當其衝的應該是記者和受訪者,更有可能會被視為觸犯煽動或勾結勢力等罪,讓香港傳媒都非常擔憂。

因應香港通過「基本法」23條,目前已有台灣、英國、加拿大、澳洲等4個國家,台北、多倫多、溫哥華等10個城市,將串聯發起「323反廿三立法」行動。【記者 成曉中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