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泰釗出任檢察總長 立院65票同意票通過提名

立法院會今天(26日)上午行使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邢泰釗的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開票結果,獲得65票同意票通過提名,得票數超過出席立委過半數同意,成為新任檢察總長。

依據「法院組織法」規定,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連任。由於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任期即將於今年5月7日屆滿不得連任,蔡英文總統日前依法提名現任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曾銘宗等人召開記者會表示,因質疑邢泰釗立場鮮明、辦藍不辦綠,決議不會進場投票、且不為邢泰釗的人事案背書。因此立法院雖有113席立委,但只有65人領票。投票結果,最後共獲得65張同意票通過提名,將出任檢察總長。

邢泰釗今日受訪時,對於立法院的信賴與託付表達感謝之意,表示將秉持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時在口頭報告所提及之四個方向,包括「有溫度的司法」、「堅持司法獨立性」、「保持客觀義務」、「精進專業智能」,作為日後努力的目標全力以赴。加強業務督導功能,就冤錯個案成立「跨級跨轄」縱向及橫向聯繫平台,以確實保障被告權益。曾銘宗說,期望邢泰釗能夠說到且做到,充分維持司法獨立性、並提高全民對司法的信任度、以維護社會正義,且辦案要依法行政,不得有任何意識形態等。

邢泰釗為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畢,民國74年司法官特考及格,司法官訓練所24期結業,歷任雲林、屏東、高雄等地檢察長,後升任金門高分檢、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