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揭真相-2】水落石出 驚見戒嚴狠毒伎倆

太極門案總共歷經14位法官、8名公訴檢察官,法院開了58次庭,花了9,570分鐘;對比侯寬仁從羈押掌門人翌日到起訴書公布,只開3次偵查庭訊問掌門人,詢問13句話,合計29分鐘,明顯瀆職草率,侯寬仁除了蓄意製造假案,更嚴重侵害被告人權。

交互詰問   揭發起訴書造假

第一任法官陳惠生發現所謂的「自救會」名單嚴重不實,但很快就調職;繼任的法官楊千儀、楊熾光、張宇樞,也陸續調職,每更換一位法官就從頭審起,讓太極門師徒有苦難言。5年過去了,第5任承審法官趙子榮採用「交互詰問」方式,審理約200位證人證詞(包含國稅局人員),以及太極門弟子所提出的近萬份贈與書證,12大箱扣案證物,一審耗費六年半的時間,查明起訴書是假證據、偽事實,將真相一點一滴攤在陽光下。

2003年9月25日,趙子榮法官判決被告等均無罪。檢察官不願罷手,上訴高等法院。

2005年12月13日,刑事二審高等法院溫耀源庭長,判決無罪、無欠稅,並認定弟子之敬師禮為贈與,屬免稅所得;弟子互助代辦並非營利販售。無任何課稅問題。檢察官再度上訴最高法院。

2007年7月13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刑事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並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

歷經10年7個月終於沉冤得雪,太極門弟子相擁而泣,還有人將判決書燒給已經過世的親人,10多年漫長的歲月,對人民來說實在太久了。

水落石出了,冤案卻沒有真正平反!侯寬仁還使出一招狠毒計謀。

最毒一計   稅暴力架空法律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自1966年成立以來,從來沒有課稅問題,為何國稅局平白開出1991-1996年的稅單?

這又要從侯寬仁說起!其不只是憑空捏造假金額,更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同時將此案移送國稅局。

國稅局僅憑侯寬仁的起訴書就開稅單,這樣的行為已經違法:第一、起訴書是待證事項,不是證據;第二、國稅局沒有調查,根本不能開單;第三、國稅局直接抄起訴書資料,聲稱有32億的補習班學費及營業收入,金額怎麼來的,都說不清楚。說穿了,太極門稅案就是「無中生有」。

財政部訴願5次判太極門贏,要求國稅局要調查。拖了5年,2002年國稅局第一次調查敬師禮性質,抽樣寄出函查表,206位接受調查的太極門弟子都表示敬師禮是贈與。台北國稅局局長張盛和及中區國稅局局長許虞哲竟縱容下屬,隱匿證據,不讓民眾閱卷,甚至偽造文書,分別宣稱只有9名、5名表示是贈與。2009年台北國稅局局長凌忠嫄回覆監察院調查,竟自製表格表示,206人無一人是贈與。

太極門師徒為了爭取清白,告上行政法院。太極門是傳承數千年的古老修行門派,被國稅局用「補習班」名義課稅,將師徒關係扭曲成為商業關係,對傳統文化是極大侮辱,是對信仰自由的不平等歧視。被國稅局羞辱的還包括台灣的民主法治,基於刑事優先原則,依法應該等刑事判決確定所得性質,才能決定是否課稅,尤其,2007年刑事三審判決太極門無罪、無欠稅,國稅局就應該認錯主動撤銷稅單,結果苗栗分局長陳合發坦承自己沒調查,是由台北國稅局代查,還公開表示:「法院說的不算!」

太極門在訴願、行政訴訟贏了國稅局18次,稅單早就應該要撤銷!然而,行政法院卻在審判之後還交給國稅局「發落」!

國稅局往往是稅單金額改一下,又發出新的稅單,人民如果不服氣,就要訴願、行政訴訟重來一次。違法稅單竟然萬年不死,可憐的人民就像掉入無間地獄一般,在痛苦中輪迴!

或許侯寬仁也預料,將斬妖除魔的桃木劍硬說成養小鬼的「證據」,經不起法院驗證,以「稅」當作利器更能達到整肅目的。

戒嚴時期的恐怖,光憑檢舉黑函就能讓人傾家蕩產,甚至性命不保。根據228被害人的回憶錄,有些加害者是貪圖檢舉獎金,造成冤案。「懲治叛亂條例」及「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等是當時政府殺人、奪產的法律工具,雖然被廢止了,但是加害人還在,要命的檢舉獎金制度持續為害,迫害與冤案就不會停止!

不必依法行事,還可以拿獎金,法律有何用途?太極門案凸顯台灣法稅亂象冰山一角,又被稱為法稅228、台灣法稅照妖鏡,國內外專家學者紛紛聲援平反太極門假案,期望讓台灣法稅制度朝向正常發展。【記者蔣台榮報導】


太極門是古傳氣功武術修行門派,具有歷史悠久珍貴的師徒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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