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蔣日記案 北院判總統任內文物屬國史館

國史館於民國104年間對兩蔣日記等文物歸屬權提起民事訴訟。台北地方法院19日判決,兩蔣總統任內文物,屬中華民國所有,由國史館管理。全案可上訴。

本件訴訟源於蔣方智怡女士委託保管兩蔣文物的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保管,但蔣經國長孫女蔣友梅等認為,日記所有權為蔣經國繼承人共有,胡佛研究所擔心日記所有權會遭相關人提告,因此對出面主張有兩蔣文物繼承權的蔣家人、在大陸的陳忠人以及受蔣家人捐贈兩蔣日記的國史館提起訴訟,請求透過訴訟程序,由法院判決確認誰對兩蔣文物有權利。

國史館於104年2月基於法庭不便利的理由,聲請美國法院准許將確認兩蔣文物權利的訴訟移回台灣進行。美國法院也認為此案在我國法院審理較為妥當,因而裁定將訴訟程序暫停,命所有被告在我國進行訴訟,國史館因此於同年11月向台北地院提出本件告訴,將10多名蔣家後人等列為被告。只要我國法院的判決可以解決被告間的爭議,美國法院就會根據我國法院判決結果完成美國的訴訟程序。

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法官傳喚蔣孝勇妻子蔣方智怡作證,她說,如果有人認為她做的不夠,她可以接受,但無法接受被以侵占為名來指責,希望這件事和平解決。

國史館表示,雖然因為史丹佛大學在美國提起訴訟,要求國史館和美國訴訟的其他被告彼此訴訟,而不得不對蔣家人提告,但相信蔣家人和國史館對於維護兩蔣文物的心意是一致的,也會持續與蔣家人溝通,希望能夠取得全部蔣家人的共識,讓國家順利取回兩蔣文物。【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