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廢止印花稅 中央補足地方財政缺口

行政院於12日通過「印花稅法」之廢止案並送立法院審議,已實施85年的印花稅最快可望於明年取消。印花稅為地方稅,廢止後將暫由主計總處統籌中央財源補足,由縣市政府自由運用,不會引響地方財政自主。

行政院長蘇貞昌於12日院會中表示,印花稅占總體稅收0.5%,對歲入的重要性大不如前,但是查核程序繁瑣,不僅民眾感到困擾、行政部門稽徵成本高,且有重複課稅之嫌,例如統一發票中獎、裝假牙、生小孩住月子中心、長輩住安養中心的費用收據等都要繳印花稅。廢除印花稅,讓交易程序更簡單、降低交易成本,不只對企業經營、經濟活動有幫助,對於國人也多有受惠。

對於國民黨執政縣市首長反對廢除印花稅,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地方印花稅今年是多少,明年一定補多少,會「補好補滿」。

財政部長蘇建榮補充,替代財源部分,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前,未及納編預算年度,由行政院主計總處衡酌中央政府財源,統籌規畫「補足」各地方政府減少的稅收,後年度再由財政部編列預算補足,未來可以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通盤處理。【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